要约收购散户能不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2 09:10:23 238 人看过

所谓要约收购,其实就是某个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向大家购买该上市公司股票,其他股东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卖就按照该价格在有效期后交易,不卖就继续持有。

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

1)主动的情况就是收购方就是看好这家上市公司,就是想获得相应的股权,通过在众多的购买渠道(比如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等)中选择了要约收购这种方式。

2)被动的情况就是这位股东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达到30%以上时,就需要对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这是一种义务,因此称为被动,其实也是很多大股东不乐意的事情。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
    一、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收购要约的期间是指要约的有效期限。根据《股票条例》第49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有效时间从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但对最长要约期间没有规定。《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二、收购要约的相关事项(一)收购要约的特点1、广大股东积极、普遍的请求购买发行人股票2、请求占发行人股票的比重相当大3、要约的价格显著高于市价4、要约是固定的而非可以转让的5、要约是有条件的,通常有收购数量的上下限6、要约在一定的期限内是不可撤回的7、受要约人要承受卖出股票的压力8、在收购股票之前或同时发表收购计划公开声明(二)收购要约的内容根据中国第82条的规定,包括:①收购人的名称、住所;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③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④收购目的;⑤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⑥收购的期限、收
    2023-04-15
    452人看过
  • 要约收购是合并吗
    要约收购是否属于并购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要约收购是一种并购方式,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并购。要约收购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收购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通过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以下简称综合要约),第二十四条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并继续增持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要约收购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部分要约”),第二十五条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形式,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二十六条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受到平等对待。
    2023-05-07
    62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主要内容以及要约收购失败
    一、要约收购失败的法律规制:要约收购失败一般来说是指收购要约期满,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0%,法律对收购失败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收购失败者有义务返还受要约人已承诺售出的股票,承诺人有权撤销承诺。2、禁止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再次发起收购。收购失败说明收购人资金不足缺乏实力,或表明了目标公司股东对收购者的不信任,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发起收购。二、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
    2023-06-01
    487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能要约收购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一、收购100股权和全资收购区别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存在很重大的区别:1、主体不同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协议收购中,收购方要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订立协议;要约收购中,收购方要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不论哪种方式,股份的出售者都是目标公司股东。与此相连的是股份收购决策的分散型和交易的困难性
    2023-06-28
    449人看过
  • 购房收据预约金能退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购房收据预约金能退吗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会接触到两种资金类型:预约金和定金。其中,预约金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其他途径予以退还的;而定金则是用于保证交易合同履行,如果因买卖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无法达成协议,定金将不予返还。在此,我还想强调,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不得向购房者收取定金、预约金或认筹金等费用。关于购房缴纳预约金的相关事项,我建议您在支付前务必谨慎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务必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五证”,以确保开发商销售房产行为的合法性,从而有效保护您作为购房者的权益。第二,若对某套房屋产生兴趣,请务必确保该房屋尚未出售给他人。第三,预约金不应任意支付给开发商,应与开发商先行充分沟通,直至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并签署正式的《
    2024-02-12
    269人看过
  • 要约收购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但是当满足下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证券法》第九十一条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2023-04-15
    175人看过
  • 收购要约可以撤销吗
    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要约是合同关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关系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在法律上的效力表现为:一经受要约人表示承诺,即为合同成立。要约人更改或者撤回要约,应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收购要约作为要约的一种也必须遵守这些原则。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方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这主要是对收购方的一种制约。因为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目标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扬会带来一定的投机性,因此对收购行为的随意性需要加以限制。证券法这一条的规定就要求收购人在作出收购要约之前应当深思熟虑,全面考察其收购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有在经过理性思考后发
    2023-05-01
    458人看过
  • 它能在收购要约期间进行重组吗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可以在要约收购期间进行重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需要提交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申请文件,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增持股份:(一)收购人和转让人能够证明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方提出的拯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三)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人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中国证监会予以接受;不符合规定或者不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豁免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收购人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给予豁免的决定;如果获得豁免,收单机构可以完成增加
    2023-05-07
    181人看过
  • 可以要约收购公司吗
    可以要约收购公司,也可以采用协议收购或者是其他方式收购。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以其他方式买入股票。一、哪些上市公司被收购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二、收购要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效力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降低收购价格;(二)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三)缩短收购期限;(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
    2023-04-06
    169人看过
  • 购房卖方违约定金能退吗
    一、购房卖方违约定金能退吗在房产买卖行为中,若为卖方违约,则下定之金将可退还。缘由在于,卖方通常为收取定金之一方,而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支付定金之人,若未能依约履约或履约不当,以致无法达成预定合同之目标者,其定金所有权归属于卖方;同样地,对收取定金之卖方而言,如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或履约不当且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则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当卖方违约时,定金便有权利被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买房客户违约定金能退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为两种情况: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二、因不
    2024-07-16
    158人看过
  • 不破产能收购吗
    能。根据《证券法》规定,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买进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达到一定比例的,要受上市公司收购规则的约束。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份,在商业上通常尚未构成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但却属于《证券法》规范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与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非同一概念,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大宗收购虽然包含着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潜在目的,但仍属于特殊的股票购买行为。此外,不管公司破产还是不破产都可以收购,可能是股东基于资产重组或者管理的需要而进行的。如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付所欠的财产,债务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023-04-21
    154人看过
  • 卖方收了定金能违约吗
    卖方收了定金能违约,但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3-06-15
    304人看过
  • 按制定要约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指的是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被收购上市公司作出确认的意思表示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类型有:部分自愿、全面要约等。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并购?企业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会面临并购: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该企业的股份比例达到30%;2、上述情形下的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证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二、上市公司收购的种类和定义具体都是什么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
    2023-03-12
    363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内容是什么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发出收购公告,只有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得到确认后,才能进行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向所有股东公开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是上市公司所有合法发行的股份要约收购的内容1。投标报价。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自由定价和价格合法化。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没有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收购人提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综合要约,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经豁免提出综合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购买价款以合法可转让证券支付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
    2023-05-07
    4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散户要约收购的融资产可以卖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1
      所谓要约收购,其实就是一个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的价格向大家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他股东可以选择出售或不出售,出售将在有效期后按价格交易,不出售将继续持有。 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 1)主动情况是收购方看好这家上市公司,就是想获得相应的股权,通过多种购买渠道(如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选择要约购买。 2)被动情况是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达到30%上述情况下,需要向所有股东发出
    • 有没有不是要约收购散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3
      所谓要约收购,其实就是某个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向大家购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他股东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卖就按照该价格在有效期后交易,不卖就继续持有。 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 1)主动的情况就是收购方就是看好这家上市公司,就是想获得相应的股权,通过在众多的购买渠道(比如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等)中选择了要约收购这种方式。 2)被动的情况就是这位股东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达到
    • 私下要约收购散户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1、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 2、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购买该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其他股东可以选择是否进行买卖。收购人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的,可以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3、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
    • 散户请求要约收购一定是交易结束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3
      1、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 2、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购买该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其他股东可以选择是否进行买卖。收购人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的,可以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3、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
    • 能撤回要约收购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0
      基础协议和要约收购义务之间存在结构上的二层次性和效力上的一体化关系。在层次上,基础协议和要约收购义务紧密联系且相互影响。在效力上,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尚未获得证监会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基础协议和收购要约都处于未生效状态。此时,收购方负有相应的报批义务,如果收购方故意不履行报批义务,或者虽开始履行报批义务但存在瑕疵行为(包括故意拖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重大缺陷等)而有碍行政机关及时做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