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坠楼身亡亲属状告雇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33:51 51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都市人群越来越无暇照料自己的生活,家政服务行业便在此时应运而生。经过数年磨合,这个行业日趋成熟,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矛盾的产生,特别是在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如何保护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受理了一起因保姆坠楼身亡,亲属状告雇主索赔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2004年11月,焦某在刘某家中擦玻璃时坠楼死亡。焦某死亡后,刘某委托朋友积极处理焦某丧葬事宜,并为其支付了二万余元的费用。此后,焦某的亲属认为焦某的死亡给其亲属精神造成了伤害,故起诉到朝阳区法院称焦某是刘某家的保姆,要求刘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刘某辩称:其与焦某原为家庭帮工关系,但2004年9月后其已将焦某辞掉,双方并不存在雇佣关系。因焦某一直掌握自家的钥匙,且焦某出于感激仍来其家中走动,有什么活就干点。事发当天,其曾明确告知了焦某不要到外面擦玻璃。事故发生后,其亦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积极处理,并为其家庭提供了二万余元的经济帮助。其认为自己对焦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而且自己也尽到了相应的人道义务,故不同意焦某亲属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刘某未对家中没有护栏的南窗采取安全措施,存在一定过错,刘某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焦某亲属一次性受到的损失。焦某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对其死亡负有过失,鉴于焦某的过失,刘某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因刘某不存在恶意侵权,且事故发生后也在积极地处理焦某的丧葬事宜,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故对于焦某亲属主张的精神损失不予支持。据此,判决刘某赔偿焦某亲属死亡赔偿金15万余元。

判决后刘某不服,认为一审法院对案件定性不准,双方并非雇佣关系,在发生伤亡的时候双方已不存在保姆服务关系,且一审判决确定赔偿数额过高,适用法律不当,上诉至二中院,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精神损失相关文章
  •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如何认定雇主的侵权赔偿责任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雇工身亡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为包工头打工受伤由谁承担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帮老板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帮老板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老板负责。若雇员存在故意或过错,老板可以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
    2023-06-28
    248人看过
  • 员工坠楼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1、2009年5月7日,投资公司酒店客房部公共区域服务员杨某从酒店21楼坠落身亡。2010年4月22日,杨某父亲向区人保局申请工伤鉴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同月27日,区人保局正式受理申请,与投资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记录。同年5月25日,区人保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向投资公司送达了《证明通知书》,告知投资公司如认为杨某死亡系自杀,不属于工伤,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投资公司向区人保局提交了《关于杨某死亡原因的说明》和《证明通知书的答复》。同年6月18日,区人保局下发《关于工伤认定结论的通知》,投资公司不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同年9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上述《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投资公司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声称杨某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人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缺乏事实依据,存在程序缺陷
    2023-05-02
    364人看过
  • 坠楼身亡判酒楼赔12万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家住乐山五通桥区金粟镇的马某,邀请朋友在酒楼吃完饭后,前往酒楼厨房结账时,不慎跌入地下室,脑部受损身亡。马某的家属将酒楼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9.4万余元。近日,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金星酒楼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2.3万余元。今年7月31日下午,马某邀请朋友到五通桥城区金星酒楼吃饭,马某在饮酒后前往酒楼厨房结账时,不慎跌入紧邻厨房的地下室,造成脑部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间共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经警方现场勘验后,认定该酒楼存在安全隐患。今年8月10日,马某的家属以金星酒楼系餐饮娱乐的经营场所,在其范围之内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马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将金星酒楼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酒楼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4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餐饮业的经营者,在为马某提供服务时,对其存在
    2023-06-04
    322人看过
  • “蜘蛛人”做保洁从11层坠亡雇主成被告
    2005年5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公寓,一名正在做保洁的“蜘蛛人”郭某从11层高空坠下,当即死亡。近日,死者的父母将雇佣郭某的业主告上了法庭,朝阳法院已于近日正式受理此案。原告郭某的父母诉称,他们的二儿子郭某一直在北京打工,2005年5月8日,郭某受被告的雇佣,为其房屋进行保洁服务。在擦到被告大卧室的玻璃时,不慎坠楼,尽管事后110和120均及时赶到,但是他们的儿子还是因为从高层重摔即刻身亡。郭某的父母认为,被告作为雇主和受益人应当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二原告各项费用共计25万余元,但是由于郭某在操作过程中未系安全带,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二原告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6000余元。
    2023-06-08
    307人看过
  • 寄宿学生行窃时坠楼身亡家长状告学校索赔8万
    学生行窃坠亡家长状告学校索赔近8万元一审被驳回本报讯(记者/谷立辉通讯员/汪次安何为亲)仁化县某中学一寄宿学生翻越阳台到隔壁宿舍盗窃后返回时坠楼身亡,其家长称学校管理不善,诉请赔偿79400元。日前,仁化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其家长的诉讼请求。今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仁化县某中学寄宿生刘某趁同学熟睡之机,从302宿舍后阳台爬至301宿舍后阳台,进入301宿舍,将该宿舍4名学生的衣服拿到301后阳台,搜得现金30元后翻越阳台返回时不慎坠楼。该中学保安听到响声后,立即前往查看,发现有人坠楼,当即向校领导和公安派出所报告。学校立即将刘某送医院救治。刘某因伤势过重,于3月25日救治无效死亡。今年4月10日,刘某的父母向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诉称刘某是学校的住宿生,与学校之间形成了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关系。301、302两宿舍的后阳台之间只有一墙之隔,住宿的学生为了方便,经常从本宿舍
    2023-06-04
    359人看过
  • 保姆在家突然死亡雇主有责任吗
    雇员在履行雇佣活动过程中因自身疾病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由雇主给予雇员适当的经济补偿。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保姆发病是自身疾病,由保姆自己承担。雇主只可能给付一些补偿。由于工作强度太大,或者在对身体有害的环境中工作、雇主明知会导致保姆发病而要求其工作的有雇主赔付一部分,劳务公司赔付一部分,保姆自己赔付一部分。一、劳务关系适用工伤赔偿吗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
    2023-06-28
    258人看过
  • 保姆醉打老雇主致其死亡判八年
    50多岁的侯某本应是照顾护理雇主的保姆,却在一次醉酒后向八旬雇主行凶,导致对方在10多天后死亡。18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保姆行凶案,侯某被判入狱8年,并且赔偿受害者家属8.5万。经查,事发当晚侯某喝了半斤白酒和半瓶红酒之后,与被害人赵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侯某采用拳击、用啤酒瓶击打等方法殴打赵某,致使赵某头面部、胸背部损伤,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医治无效于2013年10月22日死亡。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被告人侯某犯罪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6-11
    142人看过
  • 保姆被害雇主赔偿
    不告劫者告雇主去年11月5日上午,慈溪市环驰景观花苑小区某居民楼内,一名自称快递员的男子敲开门后,将刀刃刺进保姆阿娣脖颈,阿娣倒在血泊中,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据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是个惯犯,案发前10天刚刑满释放。今年3月15日,因查明犯罪嫌疑人曹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死者家属毅然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转而将雇主老马爷孙俩共同告上法庭,索赔65万余元。上月底,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4月15日,死者亲属拿到赔偿款。是否雇佣为焦点在此案中,死者和被告是否为雇佣关系成为争议的焦点。原告代理人认为,去年9月,阿娣经人介绍,受雇于马某爷孙两家,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保姆在雇主家工作时受到伤害,雇主应当赔偿。而被告代理人认为,被害人每两天去被告小马家一次,每次干活可获得20元报酬,这证明保
    2023-06-06
    362人看过
  • 儿子莫名坠楼身亡亲人反目对簿公堂
    20岁的王田(化名)有智力障碍,他在奶奶家时坠楼身亡,原因不明。王田的父亲王先生及继母李女士认为孩子的奶奶、姑姑对这次意外负有责任,因此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等共计51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王先生及李女士起诉称,2007年7月25日,王田从他姑姑居住的房中坠楼身亡,坠楼原因不明。该房屋的产权人和管理人是王田的奶奶。事发20多个小时后,王田的姑姑和奶奶才告诉他们孩子摔着了。当他们赶到王田的奶奶家时并没有看到孩子,王田的奶奶、姑姑也没有向他们说明情况,只给了他们公安局的电话号码,他们给公安局打电话才知道孩子出了事。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称王田是高坠死亡,系非正常死亡。王先生和李女士认为,王田的奶奶作为事发房屋的产权人,王田的姑姑居住在事发房屋中,二人对孩子出意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将二人诉至法院。王先生和李女士当庭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二
    2023-06-07
    307人看过
  • 揽私活装空调坠楼身亡
    厦门一死者家属获公司和用户赔偿9万作者:记者郑金雄通讯员张卫华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本报厦门4月23日电工人柳育背着公司,私下接了一个安装空调的活,不幸从7楼空调外机上坠地身亡。事发后,他的妻儿将公司和用户一并告上法庭。记者今天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判决公司赔3万元,用户赔6万元。柳育具有从事空调安装的资格,2006年3月接受被告厦门腾欣公司的安排从事空调安装工作,由该公司通知安排柳育对销售给用户的空调及其他需要移机用户的空调进行安装,安装费用由客户交给公司。安装完成后,柳育将客户安装确认回单交回公司,公司将回单进行登记,按安装的型号和数量每月结算安装费用。2006年4月5日,公司安排柳育到厦门市马珑9号菜市场的某用户家安装空调,被告黄某看到柳育在安装空调遂与之协商,要求柳育将一台旧空调移至长乐村7楼,约定安装价格为100元。当日12时许,柳育和其学徒周某在长乐村7楼安装被
    2023-06-09
    205人看过
  • 某省毒保姆杀害雇主被判刑,保姆杀害雇主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01
    469人看过
  • 保姆受伤,雇主担责任
    李小姐近期很苦闷,因为她雇请的钟点工在收拾房间的时候不慎从椅子上跌落,摔断了胳膊,结果活儿不但要李小姐自己干,还花了好几千元为钟点工治病。因此,心有余悸的李小姐声称以后再也不敢请钟点工了。其实,像李小姐这样的情况不是个案。早在2004年,上海徐汇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上海首起保姆意外死亡案。案件中,死者在工作时被雇主家的碎玻璃刺伤,她隐瞒了自己的伤势未接受及时治疗,最终失血过多死亡。法院审理认为,死者作为被告雇佣的家政服务员,其身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认的雇员,故死者在工作场所因从事雇佣活动而遭受了意外伤害并死亡,身为雇主的被告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所以,即使雇主已经提醒保姆去医院治疗,仍需要担负一定的赔偿责任。据记者了解,《民法》、《侵权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都认定消费者作为雇主,雇请家政人员从事
    2023-06-06
    474人看过
  • 雇主赔偿保姆上万元
    8月1日,本报A2版《保姆被辞退竟当街脱光》一文,报道了一位女保姆被辞退与雇主发生纠纷时,保姆竟当街脱光衣服表示不服。事隔10天,此事有了新进展:在石岐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雇主答应赔偿保姆上万元。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女保姆姓张,四川人,45岁,两年前,60多岁的孙伯通过中介公司,将其雇为保姆,照顾瘫痪妻子。张女士与孙家相处非常融洽。事情的导火线缘于今年2月份,由于地板湿滑,张女士在孙家摔断了胳膊。从此,因医疗费以及赔偿问题,双方开始出现不愉快。6月底,双方彻底撕破了脸皮,直至事发当日。事发后,公安部门以及石岐司法所积极参与协调,经过10天的协调,该事得以平息。据工作人员介绍,张女士在孙家当保姆期间摔伤,目前仍未痊愈。由于他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由雇主赔偿张女士上万元。事发后,张女士的丈夫、弟弟等家属相继从老家赶来帮忙处理此事,最初提出的赔偿款为
    2023-06-06
    370人看过
  • 小朋友捉迷藏坠楼身亡
    9岁小女孩小美在一小伙伴家中玩捉迷藏时,意外从卧室飘窗摔下死亡,其父母将孩子的几个玩伴以及家长告到法院。近日,四川省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判定,死者父母担主要责任,出事房屋业主担责30%,其他玩伴也要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小美的父母诉称,今年4月6日下午,家住重庆市巴南区某小区的9岁小美与弟弟,遇见居住在同一小区的8岁小萍、8岁小兰和11岁小丽,小萍邀请小伙伴们到自己家玩耍,随后几人来到小萍家中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在游戏中,小美从小萍家的卧室窗户掉出窗外,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美父母认为,小美死亡是因小萍家中飘窗没有设置护栏,存在安全隐患所致,他们找到孩子几个玩伴的家人协商赔偿问题,但对方认为是小美自己贪玩导致意外发生,与他人无关。协商无果,小美父母自愿承担20%的监护责任,将3个小玩伴及其监护人告到了重庆市巴南区法院,要求三被告小伙伴及其三被告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小美死亡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
    2023-06-08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失是指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而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时,他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是针对精神上的痛苦、悲伤、焦虑、精神恐惧等非物质性损失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失要求在法律上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个人...... 更多>

    #精神损失
    相关咨询
    • 住家保姆坠亡家属索赔遭法院驳回,雇主与保姆形成何种劳动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很多人为了省心、省力、省时间,会选择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来处理家务劳动。那么住家保姆坠亡家属索赔遭法院驳回,雇主与保姆形成何种劳动关系?
    • 保姆坠亡被雇主起诉劳动关系有赔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9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很多人为了省心、省力、省时间,会选择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来处理家务劳动。那么住家保姆坠亡家属索赔遭法院驳回,雇主与保姆形成何种劳动关系?
    • 雇员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是否可以起诉雇主,起诉雇主偿还建筑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
      可以起诉雇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
    • 2022年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该怎么赔偿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雇工在建房中坠楼身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雇工身亡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保姆与雇主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5
      雇主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虽然保姆是家庭雇工的一种,但其所实施的行为属于家政服务行为。保姆向雇主提供的服务行为,与雇佣关系存在明显的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是劳力,雇主支付雇员的仅仅是劳力的价格,雇主可以从雇员生产的商品或所做的行为中,取得一定收益,该收益一般应高于劳动力的价格。而在家政服务中,保姆所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的雇主从服务中取得其它收益。雇佣关系成立后,雇主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