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要在什么期限内返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为,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十四日内,在这个期限内如果发包人没有异议的,就需要返还承包人保证人,如果超过十四天的期限没有返回的,则发包人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则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二、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工程款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方式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退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 (二)标的;\n(三)数量;\n(四)质量;\n(五)价款或者报酬;\n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 (七)违约责任;\n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n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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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金应在质保期内返还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时间应由承包方与承包方协商承诺,如未承诺,应在缺陷期结束后返还。《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称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和承包人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约定,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理建筑工程出现的缺陷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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