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明确:协议中规定股东资格丧失需要什么理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9:16:03 194 人看过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投份转让;(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如何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及部分高级法院对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持有条件认可态度,但设定的具体条件不尽一致。按照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隐名股东应满足下列条件方认可其股东资格:

1、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2、公司已经认可隐名投资人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什么?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主要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出现此种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应符合哪些条件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未依法评估的,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
    2023-06-19
    483人看过
  •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是什么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如下: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一、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
    2023-02-18
    225人看过
  • 控股股东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1、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选出半数以上董事;2、本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司30%以上的表决权;3、本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本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控制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如下:《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
    2023-07-02
    368人看过
  • 丧失股东资格股东的知情权
    丧失股东资格的人是否仍享有股东知情权:从股东知情权的性质来看,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即是法定权利,未经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否则相关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对于丧失股东资格的人(包括转让股权等原因)是否对其丧失股东资格前公司的经营状享有知情权,理论及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可能会影响公司营运及浪费公司的财力,股东知情权的基础是股东资格的具备,知情权也应当随着股东资格的丧失而丧失。但是,在公司运营的实践中,由于股东与公司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股东在其具备股东资格期间可能并不掌握相关信息,或者并没有认识到其权利受有损害,而在其丧失股东资格以后发现其原有的权利受到了损害,即有行使知情权的必要,否则其权利即无法得到保障。综上所述,丧失股东资格的人还是有股东知情权的。
    2023-06-15
    97人看过
  • 股东诉讼中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有权提起吗
    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一、派生诉讼与直接诉讼有哪些区别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1、产生原因不同。简单的讲,股东派生诉讼是在公司本身权利遭受侵犯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诉讼性质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监督、纠正公司不适或违法行为的一种权利,应为共益权,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该诉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益权。3、诉讼归属不同。原告股东在派生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股东直接诉讼中,一切利益和不利益均归属于原告股东,而非其所持股份
    2023-06-23
    381人看过
  •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出发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一、债权债务情况说明1、投资人,投资人,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合法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2、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3、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4、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合法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人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5、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进行任何对外担保及任何抵押活动。6、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臵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7、如有违反上述1至6条声明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东,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23-04-11
    15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股东资格丧失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
    • 什么叫股东资格丧失?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4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为股权已经合法转让他人的、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被除名的、因违法被处罚剥夺股权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
    • 什么是股东资格丧失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0
      股东资格丧失途径有: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 丧失股东资格的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3
      从我国目前《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投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 股东资格的丧失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股东资格丧失的,股东被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除名的;股东依法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权的;公司因破产破产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