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人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进行调查。对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如果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无法解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拆迁人提出,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拆迁房屋时,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备案,并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可见,对产权有争议房屋的拆迁补偿,应该有两个结果:一是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争议已经解决的,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财产权利份额进行;二是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期限内仍未解决的,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和拆迁的限制,拆迁人员无法等待产权纠纷的解决,拆迁人应当依法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过程中,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记录,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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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红线范围内可以权属争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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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红线内房屋能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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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在拆迁红线之内,能不能申请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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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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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红线范围内能权属争议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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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红线范围内可以权属争议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1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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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红线范围内可以权属争议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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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有争议能否强制拆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是房屋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补偿,产权不明或产权有争议造成被补偿人不确定。因此无法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590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了逾期达不成协议或产权不明的由征收部门报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决定书中明确了补偿金额和安置方案,及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征收人的补偿决定经法院裁定生效后,征收人可以依据裁定书规定组织强制搬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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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到规定的拆迁红线可以申请拆迁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6不可以。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