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待遇生效时间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7:12:21 443 人看过

(一)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1、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录用员工之日起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录用员工逾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其补缴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本属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参保人员从用人单位办理减退手续后,在次月内被新用人单位录用并办理了续保手续,或在次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自续保当月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予中断;中断缴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后特殊情况的处理

由于登记录入、保费托收延迟等原因使参保人员就医时未能刷卡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地税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缴费到款凭证;由于社会保障(医保IC)卡制作延误的,凭地税部门的缴费到款凭证和个人缴费证明,经社保机构制卡部门签字盖章后,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医保规定结算待遇生效后的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制度是保险经济补偿制度的一种。它主要是以社会上的法人(称参保单位)和自然人(参保人)通过一定方式(如按法定义务和自愿缴纳医疗保险费)共同筹集基金,形成医疗保险基金,专门用于对参保人因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它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制度是保险经济补偿制度的一种。它主要是以社会上的法人(称参保单位)和自然人(参保人)通过一定方式(如按法定义务和自愿缴纳医疗保险费)共同筹集基金,形成医疗保险基金,专门用于对参保人因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它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及约定医疗服务提供者三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即由社会上的法人或参保人按法定义务向保险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借以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选定就医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并与之签署合同;参保人因病获得医疗服务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约定的医疗保险
    2023-04-22
    119人看过
  • 东莞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东莞医保规定,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保局表示,如果伤亡人员因为没有劳动关系而未购买工伤保险,但只要其参加了医疗保险,也可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据了解,若医保购买满36个月以上的,市社保基金最高可报销20万元。1、最高可报销20万元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此次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并没有劳动关系,比如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等,这部分人群若购买了医疗保险,只要符合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也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按照参保时间长短,每年度医保基金可为其支付的额度也不同。如果参保满36个月以上,最高可报销20万元。2、住院费用最高可报95%根据社保相关规定,在此次自然灾害中的伤亡者,若参加了东莞的医疗保险,就可享受相应待遇。其中住院医保可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2023-05-01
    239人看过
  • 潍坊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产前检查费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具体定额标准为:妊娠满3个月不满5个月终止妊娠的,定额为500元;妊娠满5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定额为800元;妊娠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定额为1000元。产前检查费由职工本人先垫付,生育或流、引产后与生育津贴一起申报、拨付。无生育计划流产的职工,不享受产前检查费。2、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具体限额标准为:在综合(或专科)三级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600元;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生育的,正常生育医疗费限额为2500元,剖宫产医疗费限额为3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500元。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流产术
    2023-02-17
    169人看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规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以下是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待遇的详细说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规定如下: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院店合作和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首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
    2023-05-01
    41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间规定
    一、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5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其必须履行。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伤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而无需一再等待用人单位的答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为了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便于其提出工伤申请,还规定了企业不在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上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因此,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工伤职工应当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尽快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
    2023-02-06
    378人看过
  • 医疗保险有什么待遇
    (1)医疗保险期间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确需停止工作治病体息的,根据本人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龄的长短,给予3个月~24个月的医疗期;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医疗机构提出,本人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医疗期。在医疗期内,职工一般在指定的医院就医,所需检查费用、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在规定的标准内的,按规定比例分别从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支付;规定范围和标准之外的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医疗期内的职工,工资停发,由用人单位按其工龄长短给付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疾病医疗津贴(病假工资)。(2)致残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残废等级。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在规定医疗期内不得辞退,用人单位应为其另行安排工作,不能从事所安排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发给
    2023-02-24
    19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医疗保险生效时间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医疗保险生效时间有以下规则: (一)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1、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 2、用人单位录用员工之日起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
    • 医疗保险生效时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8
      一、基本医疗保险生效时间 1.首次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当地地税部门确认该参保人员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费,那么在当月的1日开始生效。需要提醒的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生效之前,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由单位负责。 2.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生效时间:对在原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减退手续后,次月办理续保手续,同时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自续保当月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予中
    • 成都市职工工伤保险医疗待遇规定时间表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30
      处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电话查询:联系电话:87706915、8706460监督电话:87706750。
    • 生育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生育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只要求定期对产妇进行身体检查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区别,以保证正常分娩: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一般为女职工。而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必要的检查、理疗和手术等方面的医疗手段,建立个人帐户。生育保险的待遇保障标准一般高于医疗保险待遇,对患病的参保者进行治疗,职工个人要缴纳保险费。医疗保险则没有年龄的限制。按照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国策,而医疗保险没有疾病津贴,少部分地区包括男职工配偶,一般
    • 成都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领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第二项第二项《关于将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57号)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