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目前在我国还是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但是在其他欧美国家,反垄断法的历史已经长达一百年,很多世界知名企业都因为触及这部法律,而受到惩罚。
目前,世界上颁布了反垄断法的国家已经超过了80个,反垄断法体系主要分两种,一种以美国为代表,一种以欧盟为代表。美国1890年出台的《谢尔曼法》采用高度立法原则,即独占、寡头被严格限制或禁止,垄断地位或市场优势地位本身都被视为违法,予以控制;而在欧盟反垄断立法中,独占、寡头被容许存在,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当行为人滥用这种优势地位破坏竞争时,法律才予以控制。对如何判定垄断行为两者也有不同,美国重视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率,制约对象主要为企业联合、私下串通压价以及超大型企业的合并;而欧盟重视的是竞争环境是否公平。
很多国际知名企业都遭遇过反垄断调查,2004年欧盟认定微软凭借操作系统的领域优势地位打压对手,而对微软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西班牙电讯也曾因为垄断本国市场被欧盟调查,并因此交纳了1.52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此外,宝洁、英特尔、辉瑞以及丰田、雀巢、拜耳等公司,都曾与反垄断法有过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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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 国际反垄断是随着国际经济的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而出现的,它的重要性日显重要。国际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已不象国内反垄断法那样具有单一性,即只调整私人经济垄断,它还涉及到国家垄断,如国有企业、国家赋予垄断或专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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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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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 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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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答:《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垄断协议不仅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决定,也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决定;时,还包括既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协议,但采取了步调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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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是否可以依据历史权利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6历史性权利往往源于国际习惯法,并不依据现代成文国际条约法而获得,当然也不应根据后来新产生的国际法律原则和规则来判断。一国对某一水域享有的历史性权利是渐进形成的。一国如果能对某一水域享有历史性权利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是该国或国家机关对主张的水域公开的、连续的、通过行为明确地行使了管辖权;二是该国的行为得到其他国家的容忍,实践中,其他国家提出反对的形式、提出反对的时间、反对国的数目,对主张国历史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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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反垄断局的级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30法律分析 国家反垄断局的级别是副部级。反垄断执法机构是由国务院部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单位,是继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病控制局之后,国务院在2018年内新组建的第三个副部级国家局,同为副部级单位的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