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1:24:01 385 人看过

建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建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一、承包人发包人在什么情形下可请求解除合同

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什么算建筑工程挂靠

建设工程挂靠被法律所禁止,其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指的是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与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达成协议,支付一定管理费后以后者的名义承揽工程。但被挂靠单位不具体承担施工或实质管理义务,由挂靠单位参与施工等活动。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挂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双方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单位与发包方所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三、工程造价员支付费申请监理怎么签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1、了解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2、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不可抗力要量化;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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