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留置权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3:17:20 165 人看过

一、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

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是指留置权可适用于如下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如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留置。

2.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如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

3.保管合同。如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

4.货运合同。如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

5.租赁合同。如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如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

二、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权具有担保债权的效力:

1.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

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法律对留置权人的特殊保护。

三、行使留置权需要什么条件

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指留置权人于何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大体有以下三个条件:

1.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

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

3.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与普通留置权
    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3、留置物的归属不同。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我国作为采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国家,商行为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但是这并不说明商行为等同于民事行为,商行为的逐利性以及对交易安全、迅捷的特殊要求决定他有自己区别于民事行为的规则,商事留置权亦是如此。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同样因债权而生,但商事留置权由于其商事活动的特殊性,并不过分强调债权与留置物之间的牵连关系,即商主体之间基于营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点:(一)留置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二)留置权中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动产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023-07-11
    118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有哪些,留置权的效力
    一、民法典的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二、留置权的效力(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同一
    2024-01-26
    254人看过
  • 留置权性质、效力
    一、留置权的性质1、留置权具有物权性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故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2、留置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不得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设立。此为各国民法之通例。但在英美法中,在有些场合亦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法定性是其区别于债的其他担保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抵押权、保证,定金等均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成立。留置权的法定性,决定了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留置权就当然成立,不
    2023-04-30
    470人看过
  • 我国的留置权是登记物权吗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是成立即生效,不需要做留置权登记。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全部留置财产行使权利,不受债权分割或者部分清偿以及留置财
    2023-03-15
    172人看过
  • 不存在禁止适用留置权的情形
    第一,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第二,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按照约定。对于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都不能成立留置权。比如,承揽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则在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承揽人也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而应当依债权本身的效力提起追索价款及违约金的诉讼。一、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在哪里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
    2023-06-21
    209人看过
  • 何为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行使需要什么条件
    一、何为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效力即为担保债权的效力,具体内容如下: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法律对留置权人的特殊保护。二、留置权行使需要什么条件留置权行使的条件是指留置权人于何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大体有以下三个条件:1.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3.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三、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是指留置权可适用于如下合同:1.
    2023-06-18
    100人看过
  • 民事留置权和商事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有何区别。商业留置权适用于当事人双方的商业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因此,商业留置权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必须是商人,而民事留置权则没有这种要求(见《德国商法典》第369条第1款和《日本商法典》第521条)。2。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动产有关,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涉及。不难看出,商业关系所占有的动产和商人之间的商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无论是否确实存在牵连关系,都视为具有牵连关系,只要动产因经营行为被债权人占有。究其原因,是商人之间的相互交易非常频繁,而且往往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其间各种债权债务不断遭到破坏。如果按照民法上留置权的要求,债权人必须准确、逐一地证明债权与债务人动产在每笔交易中存在个别牵连关系,这是非常困难的。为了加强商业交易中的信用,保障交易安全,牵连关系的范围不断扩大,各国商法都有这样的规定。
    2023-05-08
    203人看过
  • 我国法定的留置权有哪些?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
    2023-06-28
    47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7、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
    2023-03-30
    334人看过
  • 留置权的两次效力规则
    一、留置权的两次效力规则留置权,是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而留置权的两次效力规则是指留置权可以发生两次效力:第一次效力为对标的物的留置,它具体指留置权人于其债权受清偿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第二效力为行使优先受偿权。它具体指留置权人于债务人超过一定期限仍不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依法以留置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二、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
    2023-06-15
    447人看过
  • 留置权有哪些义务,留置权适用什么情形
    一、留置权有哪些义务留置权的义务包括:1.留置物的保管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于占有留置物期间是否尽了必要的注意,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对留置物的损失是否有过错,应由留置权人负举证责任。留置权人在保管留置物时需债务人予以协助的,其得请求债务人协助。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留置权人原则上并无使用留置物的权利,相反留置权人负有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二、留置权适用什么情形留置权适用以下情形:1.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2.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2023-06-20
    192人看过
  •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吗
    一、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2.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二、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吗留置权可以善意取得。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的,仍可以依法取得留置权。2.留置权具有对抗其他物权的效力,对留置物享有其他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得以其权利对抗善意的留置权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留置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人
    2023-05-03
    204人看过
  • 适用于留置权的合同种类
    一、适用于留置权的合同种类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二、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地保管寄托人交付的寄托物,并在期限届满或依寄托人请求时将原物
    2023-05-03
    343人看过
  • 适用于留置权的特定条件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适用留置权措施的条件包括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逃跑、自杀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侦查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证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重要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存放在特定地点:(一)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与他人串通或者伪造、毁灭、转移、隐匿证据的;
    2023-05-08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产留置权是否适用留置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
    • 商事留置权和民事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4-01
      商事留置权和民事留置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3、留置物的归属不同。
    • 留置权的效力具体体现在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4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
    • 我国的留置权是登记物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8
      我国的留置权不是登记物权,留置权不需要经过登记就可以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其中就包括留置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留置权可以在债务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职责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
    • 留置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定义: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次特征:留置权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