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间买房怎样算个人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8:11:08 419 人看过

一、夫妻关系存续间买房怎样算个人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间若是利用以下自己个人的财产买房、且买房后不加对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3、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归谁需要结合是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一方当事人结婚前购房时出了全部的钱,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产则属于出资购买一方;

2、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领取结婚证之后、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可能会实施房屋的购买行为。购买者若是主张房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需要证明购买房屋的资金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对于不能举证的情形,房屋就极有可能会被当作是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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