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代征地费用的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31:12 252 人看过

代征地费用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参考基准地价评估,根据新的基准地价体系中的熟地价和毛地价水平,经过修正可得出征地费用,一种是根据代征地上的房屋现状按照征地拆迁政策进行评估。本文根据拆迁征地政策进行试算,参照住宅用途和非住宅用途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代征地费用可表达如下:

(1)代征用城区范围内非住宅用地

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区位价格;现状容积率调整系数;房屋现状用途调整系数;位置临路修正系数+地上物补偿价格

该公式主要参照非住宅拆迁补偿办法

(2)代征用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

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格

该公式参照住宅房屋补偿款公式确定。K值为容积率调整系数,基准地价.基准房价以及值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地上物的补偿,参考多数项目的拆迁水平确定。

代征地费用的分摊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代征地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政府应分摊一部分费用,该部分费用可根据项目的规划容积率.代征地的比例和代征地的规划用途来计算,公式为:

政府分摊费用(楼面)

=规划楼面分摊代征地费用;代征地比例修正系数;规划用途修正系数

=现状地面分摊代征地费用;代征地比例;规划容积率;代征地比例修正系数;规划用途修正系数

其中规划用途修正系数,主要考虑到代征地规划用途对建设项目,可能会产生正面影响,也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修正时根据代征地规划用途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程度分别进行。

代征地比例修正系数,是在确定了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分摊的代征地费用后,对该部分费用根据代征地的受益方的受益程度来进行分摊,即对建设项目和政府确定合理的分摊比例。

地价款的管理为政府行为,哪些代征地的费用应分摊以及何时分摊本文不发表评论,本文仅在假设代征地费用要分摊的前提下进行探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征地相关文章
  • 确定工伤的指南
    故意犯罪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2、在进行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意外受伤;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和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7-01
    57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详细指南
    1、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或《拟征地公告》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2、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3、函告征地情况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
    2023-07-02
    243人看过
  • 有关土地征用的合同撰写指南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市规
    2023-07-15
    238人看过
  • 合肥耕地占用税征收指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08]36号)第二条: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办理程序:受理机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1-63532118办理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号监督电话:0551-63532096、63532311
    2023-05-10
    230人看过
  • 确定虚假诉讼罪管辖地的指南
    我国的刑法规定,虚假诉讼通常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恶意串通,合谋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公私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虚假诉讼罪一般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证据确凿的,罪犯会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后,会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罪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
    2023-07-01
    433人看过
  • 鉴定费用缴纳指南
    法律综合知识
    一、鉴定费用缴纳指南鉴定费用缴纳指南为: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司法部门委托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支付。5.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鉴定费分别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裁决。6.由医学会财务部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规定收取鉴定费,并出具收据。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鉴定材料;3.医疗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4.医疗事故等级;5.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主要分为
    2023-05-10
    80人看过
  •  土地确权查询指南
    农村宅基地
    当地村委或国土局可以查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属登记。目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调查和实地测量之后, 有一个公示期。在这个公示期内, 可以详细地了解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以及地块的边界四界等信息。农户必须在确认签字后, 才能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当地村委或国土局可以查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属登记。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调查和实地测量之后,有一个公示期。在这个公示期内,可以详细地了解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以及地块的边界四至等信息。农户必须在确认签字后,才能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
    2023-09-23
    303人看过
  • 非法征地维权指南
    非法征地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存在违法征地、占地的情形时,被侵权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查处申请,查处申请应当附上权属证明及违法征地占地的证据等材料。2、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征地如何维权以租代征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
    2023-07-05
    365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指南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第七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
    2023-07-04
    285人看过
  • 确定遗产范围的指南
    遗产的范围如下:1、公民收入;2、公民住房、储蓄及生活用品;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遗产的范围有哪些(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其实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必要进行公证的,因为这些财产都有相应的产权证明的话,这些产权证明就能证明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凭借公证书证明是遗产。包括被继承人在立好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也不是必须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
    2023-07-04
    155人看过
  • 浅析代征地费用评估
    摘要本文对代征地的历史成因及其对现实政策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对不同代征地比例、多种代征地状态、不同的代征地规划用途、多种代征地的取得方式等因素的组合对代征地费用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代征地费用和建设项目的不同用途、不同容积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运用公式推导得出一个比较直观的综合公式,将复杂问题进行简单化处理,对地价评估和地价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关键词代征地地价评估一、背景目前城市建设发展较快,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任务加重,新建项目不同程度上具有一定面积的代征地,开发商.建设项目原用地单位、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计划部门及其他部门和单位对代征地问题也各执一词,意见不统一,鉴于此,本文抛砖引玉,对代征地费用评估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二、代征地的相关分析1.代征地的概念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设单位按照北京
    2023-06-08
    356人看过
  • 南京市征地补偿代劳费是多少
    征地补偿代劳费的标准,只要办退休时拿上失地农民保障手册去就会将征地的和自己缴纳的合并在一起,每月多少钱要到退休时才能核算出来的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2、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总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专门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的,土地没有被征收或者没有被依法征收,均是不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而且,随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逐步试点推广,相信将会
    2023-03-21
    189人看过
  • 确定绿化苗木征地补偿费用的方法
    绿化苗木征地补偿费由被征用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包含了圃存价、挖掘费、包装费,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需按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乘以该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三部分共同确定。绿化苗木补偿价格主要组成内容有:1、圃存价;2、挖掘费;3、包装费;4、苗木经营利润;5、圃内运输;6、装车人力费等。绿化苗木销售要交企业所得税绿化苗木销售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
    2023-07-05
    379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的操作指南
    1、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5、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国有土地征收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征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依法起诉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
    2023-07-01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征地
    词条

    代征地指的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具体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由建设单位给原用地者补偿,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比如马路边上有一个破房子。一个水塘。或者一个土堆等等。现在城市规划这个地方建立... 更多>

    #代征地
    相关咨询
    • 白城大牧草地以租代征指定土地用途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4
      1、牧草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 征地补偿费需要征地赔偿费用怎么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1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 天津土地确权纠纷的举证指南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就其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客观上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收集这些证据来审理案件,那么人民法院有责任进行调查和收集。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搜集证据: 1. 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法院提供自己的陈述,这些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 物证: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例如物品、图片、视频等。
    • 怎么确定基本征地赔偿费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0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什么,征地补偿费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