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单位2年未拖欠工资有什么好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2 13:48:05 246 人看过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2年未拖欠工资有什么好处吗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后,在连续2年内未发生拖欠工资情形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新增工程时,可降低存储不低于50%的工资保证金。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前2年内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发生工资拖欠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

二、拖欠工资劳动者申请仲裁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二、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要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追讨拖欠工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执行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先予执行的程序:

(1)先予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2)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申请人如果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劳动合同作用有哪些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
    2023-06-12
    58人看过
  • 工程产生纠纷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不代发工资吗
    一、工程产生纠纷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不代发工资吗1、发生工程纠纷后,建设单位不得因纠纷不按规定拨付工程款的人工费用。2、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3、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打欠条可以要回吗(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被拖欠后,并不一定要欠条才能追讨工资的,只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就能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追讨工资。(二)农民工讨薪的注意事项: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
    2023-06-14
    326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的职责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的职责包括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公司亏损没钱发工资构成犯罪首先,公司不给发工资,具备以下要件的即属于犯罪:1、公司有支付工资的能力但以各
    2023-06-13
    414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权责关系
    施工方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而施工总承包方则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其他相应的资质。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业主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或施工合作体,负责施工任务的管理。而单位则是业主的委托管理单位,劳务施工队则是由业主选定的,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收取的费用自然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管理费。区别: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仅负责具体的施工任务,并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方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以确保其具备施工能力。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2、关系: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但是一般说的施工方就是施工总承包方。3、施工总承包: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
    2023-10-17
    459人看过
  • 哪些情形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工资
    1、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有资质的单位,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第三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一、公司亏损没钱发工资构成犯罪吗(一)首先,公司不给发工资,具备以下要件的即属于犯罪:1、公司有支付工资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2、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较大,通常数额达到5000元到10000元的,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二)因此,公司
    2023-06-20
    219人看过
  • 区别总包和施工单位
    总包与施工单位的区别如下: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2、两者的合同关系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3、两者的承包范围不同。总包是对全部工程的承包,施工单位不一定能够对全部工程进行施工。总包与分包的区别总包与分包都是作为承包人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这是二者的共同点。而更多地表现为以下的不同点:1、法律意义上的总包与分包总包为总承包合同的合同主体,在总承包合同中作为承包人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而在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就总包工程签订的总分包合同中,总包则作为甲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合同地位发生了变化。由此可见,总包在不同的合同中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工程建设
    2023-07-03
    418人看过
  • 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总包单位施工?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1、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违法分包。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
    2023-03-13
    109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单位没有劳务资质能否自己找工人施工
    一、工程总承包单位没有劳务资质能否自己找工人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没有劳务资质比能自己找工人施工。可以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由专业承包单位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分包,或直接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事业单位可以承包工程吗事业单位不可以承包工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事业单位是属于公益性的单位,提供的一般是社会公共服务,所以是不能参与营利活动的承包工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工程承包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工程承包签合同要注意如下细节:1.
    2023-06-15
    401人看过
  •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吗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一、劳务分包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合同形式上有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采用书面形式。二、建筑劳务分包包括哪些建筑劳务分包包括自带劳务、零散劳务、成建制劳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
    2023-03-21
    296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工资责任怎么办
    施工总承包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形,经人社部责令限期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由人社部出具支付通知书,银行收到通知后5日内从保证金中支付工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十九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经办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支付通知书》),书面通知有关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发生前款情形的,提供银行保函的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依照银行保函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一、公
    2023-02-28
    416人看过
  • 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施工单位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1、施工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赔偿金。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拖欠工资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2023-06-17
    144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单位开立工资保证金账户的时间
    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要在20日之内,持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存储工资保证金。第九条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经办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附件1),并将协议书副本送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农民工到哪里仲裁讨薪农民工讨薪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
    2023-03-02
    410人看过
  • 施工单位工资拖欠,如何解决?
    施工单位拖欠管理人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企业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
    2023-07-24
    319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施工合同备案谁备案?
    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一、幕墙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需要,首先幕墙的施工蓝图需要送审图中心审图,取得审图合格证;幕墙施工合同需要到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合同备案;然后到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幕墙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最后到建设局办理幕墙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
    2023-06-24
    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总承包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是否起诉甲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协商不成的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承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会有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意见》最全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承建方在对方拖欠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对延期竣工享有后履行抗辩权。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和竣工结算后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两种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所涉工程没有竣工的,应按拖欠工程进度款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
    • 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2万判几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4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 2、二是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垫资承包(我国虽明
    • 安装工程安装总承包方可以施工总承包方与施工单位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人不得将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移交给第三人。第三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
    • 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进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要签订承包合同,所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 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