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为什么,主要内容为“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既是对“经营者”的定义,也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性质的揭示和范围的确定.不正当竞争主体除了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外,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参加具体的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活动.非经营者是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的主体。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该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行为足以使用户或消费者误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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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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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具体可分为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1.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经营,依法具有从事经营活动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 2.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 3.“个人”主要是指依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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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反法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我国反法对不正当竞争的定义来看,并没有明确提出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是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在一般情况下是故意的心理状态;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过失。“有人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竞争的故意“,而不可能会有过失。”我认为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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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具体可分为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1.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经营,依法具有从事经营活动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 2.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 3.“个人”主要是指依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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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主体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2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2、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3、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 4、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