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是指扰乱了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浪费司法资源。“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指严重侵害到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如导致他人丧失财产、婚姻关系破裂、丧失收养他人或被他人收养的权利、监护他人或者被他人监护的权利、继承财产或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果捏造事实提起诉讼被证实的,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和拘留,如果是涉及到财产的案件且该案件已经判决,法院会判定当事人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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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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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构成怎样的罪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5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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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虚构的,构不构成虚假诉讼罪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虚假民事诉讼的构成要素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虚假诉讼的基本要素为: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 (3)虚构事实; (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5)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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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的想象竞合犯构成虚假诉讼罪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1、虚假诉讼罪的想象竞合犯,就是指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但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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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认定及虚假诉讼是否构成犯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虚假诉讼的认定是因为虚假诉讼具有当事人关系特殊、当事人行为默契、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多发于经济发达地区且金额较大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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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虚假诉讼应该怎么处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 3、虚构事实; 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要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