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会进行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问题。
行政部门的责任追究有两种:一个是上级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还有一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追究的责任。前者主要是针对内部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等行政诉讼法规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还有法院追究了责任,上级行政部门也对追究其行政责任。后者就是针对行政部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认为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审理证实了行政部门的侵权行为,而追究的责任。
一、家里房子被开发商强拆的如何维权
家里房子被开发商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遇到违(非)法强制拆迁怎么办?
1,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面对不讲理的拆迁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愤怒,难免做出冲动的事情,但是,要想到这个事情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更加合法的解决办法,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干嘛要自己亲自动手呢?
2,积累拆迁法律知识,自己保护权益。被拆迁人平时也可以对拆迁的一些法律常识进行了解,这样使拆迁人不敢轻视。许多拆迁人就是因为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进行强拆甚至是暴力拆迁。其实,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就足以应付很多情况,不至于权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处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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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可以一并追究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1首先要看行为是否有法律责任竞合才能知道可不可以一并追究,如果他的行为引起两种或以上法律责任承担则可以一并追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责任的对象主要是经济财产,其追究方式主要是罚款和经济赔偿;刑事责任的措施主要对惩罚,针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其严厉程度远远超过民事责任;而行政责任则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机关人员给予的行政处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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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小钱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