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04:29 347 人看过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找准职务犯罪的原因,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了解职务犯罪是如何发生的,才能使我们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从而取得积极的效果。

总的看来,职务犯罪的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掌握职权的个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追求个人享受,便滥用手中的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不高。在社会上,从事商业的人员甚至个体摊贩,他们每月的所得,是公职人员工资的几倍,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发现有的人生活优裕,心理就失去了平衡。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便利用出卖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有关行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足,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预防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国家实行了许多相关的制度,如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这些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作用,但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从而为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创造了条件。

(三)各种消极思想的影响

职务犯罪的存在与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也是密切相关的,比如:

1、特权思想。

中国长期存在的封建专制制度,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的观念;权力总是与某些特权人物、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都是人民公仆。但是一些人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流毒影响,在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之后,不思如何廉洁奉公,为人民做贡献,而是想着如何利用权力捞取个人好处,如何作威作福。这种人只要有适当机会,便会滥有职权,谋取私利。

2、拜金主义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金钱至上的观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所抬头,甚至对一些从事公务的人员产生了根深蒂固的恶劣影响。一些人视金钱为一切,崇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论调,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金钱,他们利用职权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或者滥用权力营私舞弊,非法经营、堕落为社会的蛀虫。

3、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我国实行开放政策,引进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资金等,同时难免会使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中消极腐朽的东西涌入国门。一些人经受不住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腐蚀,盲目追求资产阶级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方式。并由此而产生了强烈的金钱和物质占有欲。为满足自己贪欲,实现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便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或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最终蜕变为社会渣滓。

(四)个人因素

如果担任公职的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也容易造成职务犯罪。个人品质的不同,在同样条件下,有的人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终生;而有的人则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会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觉悟,往往能够抵御各种不良的诱惑和侵蚀,文化素质低下,则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迷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

除此以外,外界的利益诱惑有时候也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职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比如有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用金钱物质等利益,对其进行诱惑,让其一失足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也是一个不良诱因。有的人原来不敢实施违背职责的行为,怕受到法律制裁毁了自己的一生,并累及家人。但后来发现很多人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有的人虽然案发了,但判得很轻等。经过盘算便不再害怕触犯刑律,也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实际上也是对实施犯罪的一种宽容。

推荐阅读:

职务犯罪的原因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相关知识: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大学生犯罪增多的原因
    近来大学生犯罪的报道越来越多,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按理说,大学生是在接受高等的教育,守法意识应当比较强,但往往不是这样的。因此,大学生犯罪应当引起关注。本文将重点分析目前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专家提出的解决意见,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作法。一、大学生犯罪现象不容忽视从北京市大学生服务中心组织的一次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讲座中获悉,当今社会中,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17%,其中盗窃约占七成。这一数字来自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值得重视的是,在大学生犯罪中,盗窃案约占70%。康教授认为,现今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对社会交际广
    2023-06-11
    148人看过
  • 诱发环保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素质不高,导致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个别环境监察人员放松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世界观蜕变、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失衡,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且法纪观念淡薄,经不起腐蚀和诱惑,把公共权力视为私人权利,甚至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在外界的各种诱惑下,最终走向犯罪道路。(二)监督落实不力,导致规章制度难以落实目前,环保部门在自我内部监管方面仍存在着诸多弊端和漏洞,许多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能够较大幅度地决定处罚结果,正是由于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力、内外监管的落实不严,才给予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三)犯罪成本较低,涉案人员未受相应处罚从近年来查办的相关案件看,环保领域的部分违纪违法案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些涉案官员或不被处罚,或避重就轻,异地任用乃至提拔现象并不鲜见。在个别地区,法纪监督部门在办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
    2023-03-21
    482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河南报业网讯: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和证人往往社会地位较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关系网也较为复杂,加之相关证据不容易调取,被告人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了逃避法律的惩处,就很容易翻供。当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推翻,否认以前在侦查和起诉环节中所作的供述,就会使公诉陷入被动,如果不及时制止这种现象,容易产生负面示范效应,使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产生错觉,企图以当庭翻供方式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职务犯罪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是检察机关的当务之急。因此,研究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翻供的现象及对策,是公诉人出庭公诉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形成被告人翻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惧怕心理。被告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挖空心思寻找不负法律责任的理由和条件进行翻供。二是侥幸心理。案发后,被告人明知自己所犯罪行理应受法律惩处,但还希望通过翻供
    2023-06-11
    354人看过
  • 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及主要原因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一)犯罪特点:一是犯罪主体特殊性,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基建工程经管人员,设备、药品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其共同特点是具有一定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二是犯罪类型一般集中在受贿(多以红包,好处费、介绍费、辛苦费等形式出现)、玩忽职、贪污等几类案件,如本院该院查办的四宗案件均涉嫌受贿,其中一宗还涉嫌玩忽职守;三是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发包工程、购进设备、采购药品、招收人员、药品管理等环节
    2023-06-11
    264人看过
  • 债务产生有几种原因
    债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类较为常见的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三、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
    2023-03-09
    207人看过
  • 滋生渉黑犯罪集团的原因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涉黑犯罪团伙滋生的因素,除其本身的邪恶观外,以下五个原由给他们创就了滋生的客观条件。一,群众法律观念淡薄,防范意识不强。以河南许昌涉黑团伙老大张胜利一案为例,当他以暴力为手段,把触角一步步伸向各个领域的时侯,人们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一味地退缩与忍让,致使其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当张胜利被拘捕押回许昌时,大街上没有出现那种欢欣鼓舞的场面,而是万人空巷,纷纷躲避。由此,人们对犯罪集团之恐惧可见一斑。二,保护伞的保护。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往往盘根错节,会寻求各种关系、施展一切手段千方百计地寻求保护伞,以便黑白两道,相得益彰。保护伞在组织犯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号称北霸天的湖北省老河口市黑社会头目余林犯罪案,充当保护伞的老河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能干,曾多次滥用职权干扰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甚至超越权限强令公安机关释放余林
    2023-06-11
    7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原因
    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贷款妻子没签字有偿还义务嘛贷款妻子没签字,是否有偿还义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的。如果该笔债务认定属于夫共同债务的,则妻子有务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房贷可以转移到老公名下吗不可以。只要夫妻关系存在,丈夫的房贷就是妻子的房贷,双方属于共同债务,不需要转移,也不能转移。只要丈夫的房贷,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使离婚了
    2023-03-06
    225人看过
  • 商业贿赂犯罪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商业贿赂犯罪产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化原因。权力和金钱之间的互相依赖、互相吸引、互相利用构成了贿赂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中国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缺乏,诚实文化不浓,导致不少企业在追逐物质利益原则上太过度化,功利主义泛滥,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使的商业贿赂行为频频发生。2、经济原因。由于市场竞争机制存在缺陷,每个经济主体有着自己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竞争有的为了推销商品或服务,也通过贿赂采购人员或服务对象的方式,争取交易机会。3、法制原因。在立法成因上,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还需完善。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不到位。目前受到查处的涉嫌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仍存在处罚不到位,以罚代刑的问题。一、不正当竞争活动的种类(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
    2023-06-27
    153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量刑原则与依据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
    2023-07-12
    373人看过
  • 银行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的特征、原因及新的趋势
    通过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我们发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呈现一些共同特征,引发这类犯罪的因素是多样化的,近年来又有一些新的趋势值得关注。一、银行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的特点(一)具备现金来源和接受现金的便利,打现金的主意。银行一线工作人员,每天从早到晚和现金打交道,工作中整点的钱,和下班后自己兜里消费的钱反差特别大,环境的熏染和金钱的诱惑,往往会使个别从业人员的价值观严重错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思想上的免疫功能。于是,在钱来钱去中寻机作案。如某支行出纳负责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做阴阳帐,盗用密码,互划帐款等手法,使帐款相符、帐面假平,掩盖库存余额实存数。七年中陈在其岗位累计窃取库房现金300余万元。(二)具备资金划拨和业务操作的便利,打票据的主意。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更新换代较快,有人趁机钻空子,在报单往来中寻机作案。如一段时间内的某银行查处的案件中,多数是利用职务及综合柜员操作之便,通过辖内
    2023-04-25
    341人看过
  • 基层医疗检验领域职务犯罪原因是什么?
    一、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特点(一)涉案主体以单位“一把手”为主(二)发案环节比较集中药品的采购环节。医院的负责人、药事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采购的医院药房负责人成为药品采购的主要职务犯罪风险点,如某中心卫生院药库某负责人受贿案中,其人为多家医药公司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收受多家医药公司代理商44万余元。药品的使用环节。业务科室主任、医生、药库人员成为该阶段的主要风险点。某医院工会主席、内科主任受贿案中,先后多次收受医药公司代理商药品回扣款23万余元。某医药有限公司某业务员行贿案中,其人定期将回扣款给某中心卫生院药库主任,药库主任将其中部分回扣款给开处方的科室医生,部分回扣款自己留下。、医疗器械采购环节。医院负责人、业务科室、设备科、财务科成为风险点。如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案中,在该院购买医疗设备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医疗设备厂家代理商10余万元。工程基建环节,医院的
    2023-06-03
    263人看过
  • 当今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一、当今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什么?(一)家庭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家庭是大学生身心成长的摇篮,是社会的细胞,人从出生到青年期,多数时间是在家庭中与父母一起度过的,而这一时期正是人的社会化最关键的时期,父母在孩子的成熟历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家庭关系对大学生犯罪有着深刻的影响。大量的有关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表明,家庭与青少年犯罪有着最直接的关系。1、家庭教育的失当是青少年犯罪滋生的土壤。我国的家庭教育失当现象相当严重,主要存在着的教育方法有溺爱型、粗暴型、放任型。其中大学生家庭存在的溺爱型最为普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不是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就是过分保护与干涉;不是专制粗暴、惩罚严厉,就是偏袒和溺爱。这种极端化教养方式很难使青少年实现正常的社会化,往往形成不良的习惯和人格,而这些不良的习惯和人格正是犯罪的内在动因。同时,家庭教育的失当还表现在教育的内容上,在高考指挥棒的压力下,
    2023-06-11
    72人看过
  • 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原则
    核心内容:预防职务犯罪,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文章导航】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原则。三、立足检察职能原则。四、坚持打防结合原则。五、坚持服务大局原则。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预防职务犯罪,要遵循一些不可或缺的原则,只有在原则的规范和保障之下,才能推动预防工作的健康发展。笔者从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角度,谈谈一些应当确立和坚持的基本原则。所谓原则,是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无论什么工作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会杂乱无序,没有章法。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作为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党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预防工作的第一原则,其着重体现在四
    2023-08-08
    165人看过
  • 职务犯罪处分原则是怎样的
    一、职务犯罪处分原则是怎样的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二、职务犯罪客观量刑标准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
    2023-06-15
    5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主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在职务犯罪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
    • 债务的产生是什么原因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30
      债发生的原因如下: 1、合同; 2、单方允诺; 3、侵权行为; 4、无因管理; 5、不当得利; 6、缔约过失; 7、其他原因。
    • 2022年引起职务犯罪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关于引起职务犯罪的原因,一般从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 1.从立法方面看,一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一些法理认识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2.在确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方面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几年有了
    • 公安职务犯罪的原因大概都有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8
      正确对待外部监督。可以采用设立社会监督员、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群众接待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行风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跟踪检查,认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抽查、回访当事人等,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于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漏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措施,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并逐步纳入对公安干警工作的绩效考核范围。
    • 2022年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债权债务的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行政行为,如行政命令、计划指令等;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