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以后是否必须拆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0:01:40 337 人看过

我们说的征地,通常是指征收土地,而拆迁则是指征收房屋,征地之后是否一定会拆迁,则主要看征地红线范围内有什么,如果没有建筑物,构筑物,那么就直接征地,如果有房屋、工厂、养殖场,则还会涉及到房屋、工厂、养殖场的拆迁问题,比如,咱们要修一条铁路,那么铁路经过之处,如果没有房子,征收土地即可,如果有房子,当然要征收房子。现在在不少农村,整村的土地都被征收了,但是却没有拆迁房屋,于是才有了前面的问题,一般来说,这种类型的征地基本上都是对土地变零为整进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又或者这些村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拆迁方先对土地进行征收储备土地,然后再拆迁房屋,以减少拆迁成本压力和拆迁的阻力,遇到这种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搞清楚拆迁方是否有合法的审批文件,切莫被非法拆迁侵吞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

征地必须签订补偿协议吗

不是必须签的。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是必须要进行公告,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才能够征收土地的。因此是不能够强制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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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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