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委托人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9 07:48:36 309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委托人范围是什么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

5.经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公民经法院许可,也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三、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n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n(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n(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n(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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