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55:14 124 人看过

《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有何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被判处刑罚,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执行期满不满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五)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债务数额较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其职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p>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违反公司章程,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存储,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

(四)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2016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6〕6号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现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保监会2016年1月18日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任职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提高任职资格考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
    2022-04-11
    153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法律意见书
    致: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________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与_______律师事务所(“本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本所担任有限公司变更设立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有限公司之委托,现就将在拟设立的股份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由有限公司________年第_______次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人选依次为: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职务)______
    2023-06-06
    79人看过
  • 关于《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具体适用问题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为明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4号,以下简称《规定》)的具体适用,统一执法尺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规定》第五十二条,在中国保监会关于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保险公司在《规定》施行后任命的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可暂不报送任职资格核准。有关管理办法出台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相应规定,对上述人员补报任职资格核准。上述人员在《规定》施行后、尚未核准任职资格前,拟担任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对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报送任职资格审核。二、保险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规定》施行后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规定》施行前已经任命的,无需补报任职资格核准,但保险公司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任职情况,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保险公司高级管理
    2023-04-23
    320人看过
  • 浅谈以监事名义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当您所在的公司出现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您作为公司的监事应该怎么处理公司存在的上述不轨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监事、监事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本条是《公司法》规定的关于监事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其他法律对监事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没有相关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监事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类型主要有: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2023-06-05
    116人看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是否正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是否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是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哪几个方面监事会的职权有:1.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权或者建议权;2.调查公司经营管理异常的权利;3.提议召开股东会议,和提案权;4.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5.监督权和罢免权;6
    2023-09-04
    480人看过
  •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哪些限制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特殊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13
    266人看过
  • 董监高的资格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资格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第146条规定,这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行为能力欠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刑满未逾五年的: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导致破产未满三年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违法吊证未满三年的
    2023-07-12
    163人看过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任职限制吗?
    由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组织机构的重要成员,他们的素质高低、品质优劣直接关系着公司的经营成败和发展。因此,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有必要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出限制。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l)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2023-06-05
    474人看过
  • 董事和监事是否是公司高管的代表?
    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必须参加董事会吗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董事会一般需要监事参加。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2、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
    2023-07-07
    448人看过
  • 法律对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票的限制
    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手中的股票都有特别的规定,其中对发起人的要求严于对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023-06-05
    81人看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权益,股东可以书面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董事等,或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起诉监事,如董事、监事拒绝起诉,或者情况紧急,股东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2024-05-09
    178人看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具体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024-04-26
    134人看过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研究
    一、董事责任保险概述概括地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略地统称“董事责任保险”),是以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或第三者(股东、债权人等)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近几年来,美国安然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网易公司及其包括丁磊在内的高管人员等,被美国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等一系列事件,使董事责任保险问题成为证券投资界、法律界、保险界等广泛议论的热门话题。在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国内几大财产保险公司——平安、美国美亚、中国人保、华泰财产保险公司等相继隆重推出了董事责任保险的险种。2002年1月24日,在平安保险公司的董事责任险险种发布会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首份保单,成为了“董事
    2022-04-20
    233人看过
  • 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的规定1、公司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包括,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不能担任董监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监高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2023-06-25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的规定内容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公司法董事、高管人员任职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
    •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挪用公司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挪用公司资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司资金,未超过三个月,在公司催告后立即偿还的,不算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法发[1995]23号)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否担任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9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公司法》第217条明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