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探视权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0:14:23 338 人看过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

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从这个角度看,放弃探望权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放弃探望权的,仍享有要求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另一方以要求探望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无过错离婚是什么意思

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1969年,美国加州成为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第一个适用无过错离婚的州,在此之前,获取离婚的唯一方式是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或因对方配偶的不当行为而导致婚姻完全破裂。一般情况下,准予无过错离婚的理由通常为:无法相处无法协调的差异或婚姻完全破裂。

当对方有过错,导致感情破裂而走上离婚道路的,在法律上我们通常称之为“有过错离婚”。但有时,导致婚姻破裂的并不完全是因为对方有过错引起的。有时只是因为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比如一方比较积极进取,另一方则主张随遇而安;或者在经济上对于物质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引起了争吵,比如一方追求物质享受,另一方则为人简朴;或者是因为文化程度上的差异产生了情感上的差距。像这些情况,不存在谁对谁错,也就是不存在“过错方”,但这也确实造成了夫妻关系的破裂。你同样也可以提出离婚,这就是“无过错离婚”。

在保障“有过错离婚”的同时,也保障“无过错离婚”,这才最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离婚自由”。所以,患有婚姻沉默症的你,完全不必担心因为无过错,法院就不予受理。只要你们离婚的意向真实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离婚都会成为现实,而没有过多的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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