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财产清算的规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16:00 337 人看过

不参与,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对财产保全措施要进行解除,现在执行的,应该停止执行程序。破产清偿的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已经被保全的财产可以执行吗

一、已经被保全的财产可以执行吗

1、已经被保全的财产可以执行。对方的财产被保全,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后可强制执行拿到钱。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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