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属于侵犯名誉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43:10 299 人看过

一、举报属于侵犯名誉权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的职责,因此举报本身不属于侵权行为。要了解举报是否会侵犯别人的名誉权,首先需要知道举报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歪曲事实、夸大事实以及欺诈等方式诋毁、损害别人的名誉权。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正常的举报不属于侵犯名誉权。

二、哪些情况下举报会侵犯他人名誉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三、如何判断侵犯了名誉权

要认定行为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主要看其行为性质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侵害他人名誉权属于刑事犯罪吗
    一、侵害他人名誉权属于刑事犯罪吗一般情况下侵害他人名誉权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侵害名誉权严重的,也有可能涉及诽谤罪和侮辱罪。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名誉侵权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2023-05-06
    58人看过
  • 被举报,侵犯名誉权的定义是什么?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
    2023-08-08
    370人看过
  • 微博实名举报被判名誉侵权
    男子在新浪微博上实名举报广东省政协委员林某某拥有两个身份证、偷税1425.5万元等内容。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处男子构成名誉侵权,要求其在网络上道歉,并赔偿原告1万元精神损失费。男子不服,已于昨日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某某为广东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从2012年7月31日开始,广州市某某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胡某某在名为胡某某实名举报的新浪微博、博客上陆续发表多篇文章。胡某某称林某某、林甲夫妇分别拥有两个身份证,林某某的第一个身份证尾号是0026,广东陆丰籍。她的另一身份证尾号是1329,海南万宁籍,姓名为林乙。其夫林甲(广东陆丰籍)的另一身份证又名林丙(海南万宁籍)。胡某某又列举了林氏夫妇侵占国家巨额税款1425.5万元、涉嫌行贿罪和诬告陷害他人罪等13项内容,并提供了广州中院和税务机关的一些纸质文书。他同时举报了天河区人民法院与林氏夫妇一起,针对其个人制造了100多宗冤假错
    2023-06-07
    288人看过
  • 泄露隐私属于名誉侵权吗
    一、泄露隐私属于名誉侵权吗当然属于名誉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刑法有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罪吗《刑法》目前没有有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罪,但泄露他人隐私是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三、侵犯隐私的行为有
    2023-05-03
    427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属于犯法吗?
    一、名誉权纠纷属于犯法吗?名誉权纠纷本身并不属于犯法,名誉权纠纷多半都属于侵权纠纷,按照法律的规定案件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
    2024-02-05
    441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属于刑事还是民事
    侵犯名誉权是民事还是刑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侮辱严重,则会触犯侮辱罪。侮辱行为。所谓侮辱,就是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上,侮辱行为又有以下三种:(l)用暴力行为侮辱。如当众向他人身体上洒泼粪便、当众剥光他人的衣服、强迫他人当众从自己胯下钻过等。(2)用语言侮辱。如在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口头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嘲笑,使他人当众蒙受羞辱。(3)用文字进行侮辱。如以张贴大字报、小字报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一、侮辱罪应该如何量刑犯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胯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
    2023-03-06
    257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属于什么类型案件
    名誉权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侵权指的是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一般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情节严重同时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人格权包括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如何认定名誉权侵权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但如果行为
    2023-06-28
    406人看过
  • 侵害死者名誉属于侵权行为吗
    侵害死者名誉属于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近亲属有权对死者名誉损害进行起诉,这一法律规定不仅解决了死者后代继承名誉权的问题,也是对死者近亲属维护死者名誉的合法利益加以保护。死者的名誉,是死者根据其生前的行为和特征获得的社会评价。虽然人死之后不会再有行为和言论,但死者生前的名誉与其生存在世的近亲属的人格、精神、财产等存在着莫大的关联。因此,对于死者
    2023-06-01
    240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1.侮辱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1)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3)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二、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2.公民、法人因名誉权
    2023-05-06
    27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在探讨哪些情况不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名誉权的定义及其保护范围。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然而,并非所有对他人评价的言论或行为都会构成侵犯名誉权。1.如果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如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且未捏造、歪曲事实或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2.如果言论或行为是基于事实的真实陈述,即使可能对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也不构成侵犯名誉权。3.一些轻微的、不恶意的调侃或批评,如果未对他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一般也不会被视为侵犯名誉权。二、有效合理质疑及辩护在面临名誉权纠纷时,有效的质疑和辩护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1.被告应明确质疑原告指控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4-07-10
    56人看过
  • 堵门打条幅属于名誉侵权吗
    这个是可能构成的,要看是否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名誉侵权形式(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在文学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或者未写明原告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对人物特征的描写有明显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说内容存在侮辱、诽谤情节,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
    2023-04-21
    449人看过
  • 举报他人犯罪失实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案情]:原告:倪*苏(系被告单位职工)被告:江西省上饶县中学倪*苏系江西省上饶县中学的电工。2002年9月10日,上饶县中学综合大楼用电外线由倪*苏接火完成后,大楼用电失常,造成用电设备损坏,损失额为4280元。同年9月27日,上饶县中学向上饶县公安局报案称,倪*苏故意毁坏单位财物,要求公安机关对用电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并追究倪*苏的刑事责任。同月2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倪*苏刑事拘留,28天后被释放而改为取保候审一年。2003年9月12日,上饶县公安局认为倪*苏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对倪某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和撤销案件决定,并赔偿倪某被拘留期间赔偿金、医药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2459.75元。倪*苏向法院起诉要求上饶县中学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裁判要点]:江西省上饶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原告的犯罪行为
    2022-11-25
    76人看过
  • 检举揭发是名誉侵权吗
    一、检举揭发是名誉侵权吗在我国的法律中,并不是所有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如若有人以举报,控告的方式举报他人的违纪行为,人民法院就不会受理,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侵犯名誉权法院不会受理:如果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就不会受理。什么情况下侵犯名誉权法院会受理:但是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我国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二、网络名誉权侵权认定网络名誉权的含义网络名誉权是传统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展,指名誉主体在国际互联网及计算机存储这一特殊领域内享有的保有和维护其名誉
    2023-05-03
    434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吗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经济诉讼概述(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经济诉讼的主体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
    2023-06-01
    424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属于侵犯犯罪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8
      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成立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要注意,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不去刑事自诉,不构成犯罪。
    • 侵犯名誉权怎么处理,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
      1.侵犯名誉权,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2.侵犯名誉权的危害,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该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
    • 侵犯隐私权的案件属于从犯还是侵犯名誉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 侵犯名誉权举报状告需要哪些证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 4、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 举报信侵犯我的名誉权该怎么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8
      第一,举报是否属实,属实不构成侵权。第二,即使不属实,如果非恶意陷害,也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