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基金缺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52:29 302 人看过

一是退休年龄偏低。我国现行遵行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条件是国务院在1978年发布的104号文件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8号文件中又对该文件作了重申。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104号文件所规定的包含退休年龄在内的一套退休制度,一直沿续到现在。一是这种计划经济背景下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与市场经济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飞速发展的客观现状间凸现出了明显的不协调,并且这种不协调已经影响到新制度正常运行。二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人员安置任务比较重的实际情况,国务院规定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以及对有压锭任务的纺织业中符合规定的下岗职工都可提前退休,使离退休人员队伍迅速扩大。三是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后提前退休政策受到日益明显的挑战。近年出现大批假病历、假特殊工种的现象,不能不归因于当初制度设计时把他们的生活保障纳入了养老保险的保障体系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的结果。

鉴此种种,笔者认为退休年龄之所以是退休制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不仅仅是因为它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造成大量人力资源浪费,更为严重的是使我国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大大缩短,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大大提前,这对本已捉襟见肘的养老保险造成沉重的负担和冲击。

二是待遇水平偏高。我国的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养老温饱型的,当初设计的是60%的替代水平与现行的绝大部分地区的90%的替代水平距离较大。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一是随着工资制度改革的进行,一些实行岗位技能工资的地区和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迅速提高;二是一些地区竞相攀比,将活工资的动态部分也计人职-1-32资总额,随意集体膨胀计发基数,三是对统帐结合前、建国前等部分职工按老办法计算待遇时回报高(基数高、统筹项目繁多、幅度大),值得提出的是老革命(老红军、抗日、抗美援朝人土等)当初为革命付出很大,理应得到晚年高回报,笔者认为不应用企业基金转付优抚待遇。四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设计不合理,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部分的计算指数用的是个人缴费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相比值出来的,出现分子大分母小,得出指数高。而这种指数的得出与年限相分离,与年限长短无关,只考虑到即时交费程度,没考虑交费积累额多少;五是对新人退休金的个人帐户部分计发,应按个人实交的积累额多少,不应按个人帐户的积累额多少来计发,其中1/120缴费系数的设置也有待探讨(如十年余命与实际平均余命根本不相符)。据2001年度,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达3165万,比上年增长5.1%,月人均养老金达556元,比上年度增长7.8%;如按缴费率为20%,退休年龄不变,隐性债务为87.7亿;对中老年职工的历史负债在2万亿以上。有关专家推测,我国退休年龄每提前一年,统筹基金可减收40亿,增支160亿;反之则减缓资金缺口200亿。

三是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在进入本世纪,我国60岁和65岁以上人口分别占到全部人口的10%和7%,被认为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一个新阶段。据测算,我国老年人在2015年前后将高达2亿,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我国老年人口,由一直占世界人口的1/5逐步提高到1/4.在老龄化高峰时我国老年人将在4亿以上,占全国人口的25%,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估计为2050年)达1亿,占60岁以上老年人的1/5以上。然而,我国今天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只占世界的3.8%,却要负担着世界20%的老人,乃至1/4(25%)的老人。我国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比例是:2000年为5:1、2001年为4.1:

1、预测2020年为2.2:1,2030年下降为

1、8:1.离退休人员数量的快速增长,造成养老金快速付出,另一方面退出劳动岗位和断保、未参保人员增多,这样一来就导致老年人赡养系数不断上升;再加上欠缴养老保险费及缴费基本数偏低等问题,更使得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存在很大压力,因而导致养老金的需求和生产缺口必然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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