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林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32:27 73 人看过

一、撤销林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第七条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

(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第八条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时,该单位的总体设计书所确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及附图;(2)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3)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

(4)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土地改革前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不得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或者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农村林权证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林权抵押贷款毕竟是一项全新的贷款业务,尚处于探索阶段,业务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5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可作为抵押物的森林资源资产为: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如何撤销林权证

到发证机关申请复议,对林权证的不合法之处提出异议,如果得到采纳,那么会自行撤销。也可以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机关,要求法院撤销林权证。

林权证,一般是由当地林业局发放,是个行政行为。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2000年4月18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
    2024-04-29
    31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土地证的依据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土地证的依据有哪些关于人体受害程度的鉴定准则为:首先,严重伤害指的是对受害者的身体或器官带来严重残缺,使受害者的外貌引起重大毁损,听力,视力,甚至其他器官功能受到严重影响,以及其他对于受害人生理健康产生重大损害的伤害。其次,轻度伤害则主要体现于对受害者身体或器官外部形态或者功能进行恢复性治疗后,造成受害人的某些部位或外貌出现了损伤,部分器官功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障碍,或者其他对于受害人生理健康产生中等程度伤害的状况。最后,轻微伤害则在各种物理原因导致的原发性伤害中,对受者的组织器官结构施加轻微损害或微弱的机能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二、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有怎样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规定有: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
    2024-04-27
    11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有哪些依据?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
    2023-06-27
    482人看过
  • 产权纠纷房产证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产权纠纷房产证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签订的不动产转移协议在法律上被判定为无效之后,倘若由于此无效协议导致不动产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那么相关的登记内容是可以依法取消的。此外,在民事法律行为最终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确认不产生有效约束力之后,做出此行为的当事人应将因其行为所得的财产进行归还;若无法进行归还或者归还并无实际意义,则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折算补偿。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均存在过失,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
    2024-07-20
    270人看过
  • 哪个单位有撤销林权证的权利
    依据我国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可以撤销林权证的单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森林管理部门、人民法院等单位。《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第七条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土地承包应当进行哪些程序按我国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在集体土地上设置土地承包。但是,你要承包
    2023-04-27
    460人看过
  •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二、集体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种类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
    2023-05-04
    456人看过
  • 应该怎样撤销所立遗嘱,法律依据有哪些
    想要撤销所立遗嘱,可以由遗嘱人另行订立新的遗嘱,并声明撤销或者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即可,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4-08-13
    408人看过
  • 公司注销有哪些法律依据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法律,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
    2024-05-01
    372人看过
  • 撤销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
    一、撤销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撤销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1.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当民事判决存在严重错误,如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原判决。2.法院在收到申诉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这一过程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民事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二、刑事撤案的程序规定刑事撤案的程序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这些规定,刑事撤案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查。1.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立即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2.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3.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如果需要撤案,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
    2024-03-31
    500人看过
  • 关于盗伐林木罪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盗伐林木罪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了滥发林木是要罚款的,但是对于罚款的具体金额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二、滥发林木罪是如何认定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2023-03-19
    490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有哪些法律依据
    执行实践中,人民法院实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执行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实际上强制执行的目的和意义已无从实现,作为公力救助的效能作用荡然无存。如果因此免除债务人的给付义务,不仅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更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而且对债权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期限的限制”。从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对于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请求权,法律给予的保障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我国强制执行法尚未出台,《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篇章也没有
    2023-06-14
    175人看过
  •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
    2024-08-12
    426人看过
  • 买卖合同撤销有无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撤销有法律依据。买卖合同的撤销法律暂时还没有明确直接的条文规定,但因为民事主体订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其也一并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
    2023-03-22
    206人看过
  • 如何撤销已经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想要变更撤销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要求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提出变更撤销申请的原因要真实、清楚、明确。并且申请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撤销变更遗嘱要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受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觉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4-08-03
    442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没有撤销权的债权有哪些? (法律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30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包括: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这些债权的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因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债权人不享有撤销权。
    • 法律依据有哪些?如何撤销监护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等等。
    • 行政行为撤销有哪些法律依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9
      1、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将行政行为撤销后,该行政行为即失去法律效力,且被告即该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
    • 如何撤销合同?有哪些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撤销已签订的合同的方式为合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予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内容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 债权人想撤销质押合同有哪些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5
      债权人撤销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