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10:15:48 467 人看过

一、厦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并纳入我市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相应的帮扶:

1、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且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简称“4050”人员。

2、残疾人。批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居民。

3、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批经市、区民政部门确认享受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5、当年度被征地和海域退养的农民渔民,往年被征地和海域退养后未转产转业的农民渔民。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指农村持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持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女户的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30周岁以上人员。

7、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8、未就业的驻厦部人随军家属和随迁随调家属。

9、离校后返回厦门居住且未实现就业的院校毕生生。

10、刑满释放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

二、厦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

1.《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困难群体增收开发困难群体人力资源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9]53号);一、就业困难群体的范围和认定依据将具有本市户籍、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纳入我市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相应的帮扶:

1、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简称“4050”人员。

2、残疾人。指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居民。

3、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指经市、区民政部门确认享受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5、当年度被征地和海域退养的农民渔民,往年被征地和海域退养后未转产转业的农民渔民。具体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认。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30周岁以上人员。指农村持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持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女户证明的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30周岁以上人员。

7、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8、未就业的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和随迁随调家属。指持有驻厦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未就业的随军、随迁或随调家属。

9、离校后返回厦门居住且未实现就业的院校毕业生。

10、刑满释放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未转产转业”、“未实现就业”是指未在我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就业登记或未参加我市职工社会保险(经调查核实已实现隐性就业或已在厦门市外就业创业的除外)。

2.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群体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9]76号)三(二)线上数据比对:每年第二季度,在就业信息采集和村居走访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市信息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共享相关数据,确认10类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对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0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金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金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2、高校毕业生;3、城镇单亲家庭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6、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7、复退军人;8、失去土地的就业困难人员;9、城镇其他人员。二、金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
    2023-05-18
    420人看过
  • 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一)城镇女权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二)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四)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五)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六)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八)其它就业困难人员。二、张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
    2023-05-18
    189人看过
  • 陇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陇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对社区提交的长期失业达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零就业或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社区、街道提交材料,就业指导科审核认定。二、陇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
    2023-05-18
    299人看过
  • 平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平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未就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五)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六)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七)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
    2023-05-18
    467人看过
  • 嘉峪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嘉峪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人员。二、嘉峪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
    2023-05-14
    240人看过
  • 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1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二、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办理材料1、人员类别认定材料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表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4、就业创业证5、本人身份证6、本人户口簿7、2寸登记照(2张)三、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
    2023-05-13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国家对就业困难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和途径,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失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要求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4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办事条件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文件相关要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窗口地点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