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启动再审的依据如下: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审判委员会接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进行讨论,并依法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再审,即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再审申请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法院启动再审
(一)、如果是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则由本院进行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决定再审的,则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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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启动再审期限的事?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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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启动再审是否停止执行浙江在线咨询 2024-03-08法院启动再审是否停止执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决定再审的案件,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可以不中止;2、就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3、对行政案件提出申请再审的,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法院决定再审的,原判决的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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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民法院启动的再审是怎么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6现在如果人民法院启动的再审的,一般是各级[生效审]人民法院院长和本院审判委员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院条件: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详情参照民诉第177条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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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启动再审指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0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