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开始算起。如果用人单位正式开始用工,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需要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一般就是单位开始用工的日期。
一、社保工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社保工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二、临时工是劳务外包吗
劳务外包是不是临时工需要根据企业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如果工作时间不长,几天或者几个星期之类的,那就属于临时工。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都是按照劳动关系来的,那就属于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试用期没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试用期多长期限,岗位有多重要,试用期内都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相符,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补签的合同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466人看过
-
合同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500人看过
-
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42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412人看过
-
从什么时候起合同无效
109人看过
-
补签合同应该从什么时间算起
324人看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
-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开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就开始。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
从什么时候算起口头传唤的时间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3口头传唤的时间从到案时间开始算起,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劳动合同一般从什么时候生效,到什么时候是劳动合同期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8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签署劳动合同文体之日起计算。 签字日期应与合同约定的日期相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则应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生效时间。
-
合同解除日期是从什么时候算的劳动合同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2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