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履行哪些明示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00:48
468 人看过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的资料有: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6)经工商部门格式文本备案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有关小区总规划布置及户型结构等方面的资料等。
相关
商品房现售申办流程
1、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并具备实测条件时,持规划核准图至测绘管理科申请共有共用部位审核;2、测绘管理科对开发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进行审核全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14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在买房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明?
278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应公示哪些费用
209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应明示节能信息
230人看过
-
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的义务
155人看过
-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要出示哪些相关证件
6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最新文章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开发商就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作的说明,开发商是否可以不履行商品房销售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是主要结构,开发商构成违约
-
-
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应出示什么资料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预售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出示: (1)开发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6)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7)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账户; (8)物业管理事项; (9)法律、法规规定的
-
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5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营运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和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
购买商品房时未履行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应承担先合同义务?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李某购买了某小区的住宅,但房地产开发商未将其屋下为水泵用房告知李某。李某入住后发现,每隔35分钟就会发出马达轰鸣声,严重影响休息。于是李某告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在售屋时未告知李某楼下是水泵机房,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案件主要是涉及“后合同义务”及责任承担的问题。“后合同义务”又称附随义务,是指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合同的性质、目的以及交易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