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20:42:34 51 人看过

一、定金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1、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一)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二)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三)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民事合同是什么

1、合同,也叫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为实现商品交换而产生的。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合同制度也以“契约自由”为契机而迅速发展和完善起来。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并以意见表示一致为条件。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限制或强迫。③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不能是违法行为,而只能是合法行为,如果合同是违法的,就会引起合同无效,甚至当事人要受到追究和制裁。④合同是从法律角度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3、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订立合同,一般都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一方向对方提议订约,并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变更、撤销要约的内容。

(2)承诺是指对于一方的要约,他方表示同意接受提出的各项条款(至少是各项主要条款)和成立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凡对要约提出修改的建议,或只是部分同意,都不是承诺,而应视为拒绝原要约,提出了新要约。在一般情况下,对要约的承诺一经作出并达到对方,即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就算达成,合同即告成立,但法律规定其他条件的除外。

4、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质量和数量。④价款或酬金。⑤履行期限。⑥履行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定金合同相关文章
  • 结合犯的概念、形式及特征
    (一)结合犯之概念:通说认为,所谓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注:高铭暄主编:《刑法学原理》(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536页。)简而言之,结合犯就是两个以上各自独立而罪名不同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而结合成一种新的犯罪。我们认为,所谓结合犯系指原本各自独立的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由刑法条文明确结合成为一具体之罪并规定了相应法定刑的情况。也即只要数个犯罪明确规定在一个刑法条文中,结合成一具体之罪,并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定刑者,皆为结合犯。(二)结合犯之特征根据上述结合犯的定义,我们认为,结合犯之特征可概括
    2023-06-11
    456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以及概念是什么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大家,要注意,一人的行为是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险人。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共同危险行为不仅有使他人权利遭到损害的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已经转化成了现实的损害后果。没有损害后果的存在,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虽然不能确定准确的加害人,但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可分性,他们的共同危险行为连接成一个整体,共同成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危险行为是
    2023-06-07
    452人看过
  • 抢劫罪的概念特征及界限是什么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
    2023-06-13
    84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概念特征及成立方式
    1、保证合同的概念特征保证合同,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的特点:①保证合同双方是债权人与保证人。②保证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③保证人以其一般责任财产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故:与担保物权不同,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财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④保证合同为从合同,具有从属性。⑤保证合同是有名、单务、无偿、要式、诺成合同。2、保证合同的成立方式①书面保证合同。②主合同定有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③主合同虽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④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须注意:根据《民通意见》第108条,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08
    180人看过
  • 探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违约责任有:1、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违约责任的类型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我国将违约行为分为预期违约和期限违约,每种可分为两类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届满后不能履行合同。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确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2、到期违约。履行期限到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可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购车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1、购车合同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守约的一方可以要求违反购车合同一方向自己支付赔偿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
    2023-07-11
    163人看过
  • 刑罚目的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刑罚目的的概念有三种观点:广义说义为,刑罚目的指制定、适用、执行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制定刑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劳改机关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中-义说认为,刑罚目的批制定、适用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制定刑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狭义说认为,刑罚目的批适用刑罚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笔者认为,将刑罚目的仅仅理解为制定或适用的目的,视野过于狭窄,比较起来,广义说较为合适。刑罚目的具有如下特点:1、刑罚目的贯穿于刑罚的制定、适用、执行的全过程,而不是限于某一阶段。2、刑罚目的是预先设立,存在于制定、适用、执行刑罚之先或之际。3、刑罚目的是希-望取得的效果,是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可能变为现实,也可能与现实有相当的距离。这是因为目的的实现还需要借助其他许多因素的配合。一、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怎么处理再犯新罪的就要
    2023-03-06
    375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责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其特征有:(1)法定刑;(2)强制性;(3)无偿性。(二)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行政征收与公用征收公用征收,它是行政主体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给予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它们同是行政主体征收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强制手段。但两者亦存在着区别:(1)行政征收是无偿的,它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而公益征收则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只有在预先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补偿的前提下才能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征收。(2)行政征收是相对固定的、连续的,行政主体一般都是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范围、种类、标准进行,法律的规定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且只
    2023-06-06
    317人看过
  • 终身监禁的概念及特征
    无期徒刑的特点为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为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无期徒刑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遗赠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也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2、作为遗赠所特有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1)遗赠是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不同于法定继承人的是,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等,遗赠人给予他人的财产利益,是无偿转让,不以受遗赠人应尽法律上的义务为前提。在遗赠中,虽然有时也有附有某种义务,但这种义务不可能是对等的。
    2023-08-18
    75人看过
  • 移送管辖的概念及特征
    人身损害赔偿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特征如下:1、受理的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2、受理法院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3、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移送;等等。一、移送管辖还需要交诉讼费吗移送管辖不需要交诉讼费。原来受理的法院有义务在移送管辖时一并将你已交的诉讼费也一并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用重新交纳诉讼费。移送管辖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是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随意性太大,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中,存在滥用移送管辖制度、互相推诿疑难复杂案件的现象,一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案件、新类型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个别法院任意找理由移送,以达到推诿的目的。甚至,个别法院误导当事人以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移送案件,经被移送法院法官询问并释明法律,案件当事人随即不同意移送案件。这些都是法院滥用职权的表现。二、管辖权
    2023-03-21
    411人看过
  • 累犯的概念意义及特征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1.多次犯罪。《元典章新集·刑部·再犯贼人》:“前后十次如此凶恶,累犯不悛。”2.已经犯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服刑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必须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保卫我们的PARTY,保卫我们的Government.累犯具有以下特征:(一)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括累犯。在一定意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重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犯罪的情形,它与
    2023-06-12
    274人看过
  • 定金与违约金的概念及特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根本目的,所以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承担民事责任。2、交货时间不同。存款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交付,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违约后交付。3、发生的依据不同。定金由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由双方约定。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金额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违约金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的,因为它具有预定赔偿的性质。违约金和定金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
    2023-07-11
    478人看过
  • 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法律依据:《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2023-04-15
    373人看过
  • 撤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撤销合同的条件
    一、撤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二、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出现以上的几种情
    2023-06-19
    415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2.权利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3.权利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
    2023-06-08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 更多>

    #定金合同
    相关咨询
    • 抢劫罪的概念特征及界限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7
      一、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
    • 无效合同是什么概念和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6
      民法典中的无效合同是:严重欠缺有效的要件,但已经成立的、不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其特征是: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具有违法性,即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以及具有不履行性。
    • 一、协议的概念及特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定金协议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定金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一)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协议
    •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8
      可撤销合同是指已经依法成立并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有权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或变更相应的合同内容。可撤销合同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合同。二是可撤销的原因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以及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原因违背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三是撤销须由人民法院
    • 中的概念是什么,罚金的特征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罚金刑是附加刑。是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对被告人涉及经济犯罪的附加处罚。《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