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期间再犯罪要如何去量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0:44:23 88 人看过

管制期间再犯罪会这样量刑:

(1)新罪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直接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新罪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押执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满释放后再执行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

(3)新罪也被判管制,与原罪未执行完毕的管制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管制期间如何缩短刑罚时间
    管制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督规定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管制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罚管制期间犯新罪的处罚方式通常为:撤销原处罚结果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2023-07-02
    222人看过
  • 管制期间有新的犯罪行为如何处理
    管制是我国的刑罚的一种。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轻刑。首先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犯罪分子判处管制后,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的,由人民法院对犯罪案件进行审理,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刑,判刑后按数罪并罚原则先减后并实行并罚。在这里介绍一些关于管制的知识,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司法局下属的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进行社区矫正,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
    2023-05-01
    10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假释期间再犯罪
    一、如何处理假释期间再犯罪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处理:应当撤销假释,并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二、假释期间需要遵循哪些规定假释期间需要遵循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三、在假释期间内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在假释期间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构成累犯要求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而假释并不代表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023-04-14
    480人看过
  • 制假、售假犯罪如何量刑?
    制假售假量刑标准如下:1、销售额在五万人民币以上不满二十万人民币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2、销售额在二十万人民币以上不满五十万人民币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3、销售额在五十万人民币以上不满二百万人民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额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4、销售额在二百万人民币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销售额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制假售假如何处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3
    69人看过
  • 醉驾在取保期间再次犯罪如何判刑
    一、醉驾在取保期间再次犯罪如何判刑取保候审期间又犯醉驾的,在判决时会从重处罚,同时会取消取保候审,醉驾属于故意实施新的犯罪,属于罪上加罪,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之后也很难再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到期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
    2023-12-09
    483人看过
  • 犯挪用公款罪如何去量刑
    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算贪污罪吗?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否构成贪污罪,要看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而不予归还的主观故意,若有,则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以及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
    2023-04-05
    228人看过
  • 有期徒刑假释期间再犯新罪如何数罪并罚
    1、有期徒刑假释期间再犯新罪,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数罪并罚后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2、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数罪并罚后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一、侵犯著作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普通数罪的并罚,是指对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进行的并罚。这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态。刑法修正
    2023-03-05
    191人看过
  • 在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再次犯罪应当如何处理
    一、在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再次犯罪应当如何处理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在服刑期间再次犯罪的,由人民法院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二、有期徒刑量刑的三种情形是怎样的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
    2023-06-04
    297人看过
  •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是否会失去缓刑资格?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不适用缓刑,而是撤销缓刑,对新罪进行量刑,与前罪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还会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
    2023-07-04
    138人看过
  • 管制要折抵刑期吗,管制的罪犯有哪些
    一、管制要折抵刑期吗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二、管制的罪犯有哪些义务和权利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
    2023-06-19
    408人看过
  • 多个管制罪如何定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1995年2月21日)第二条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进行监督管理,必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依法管理、文明管理。第四条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对罪犯作出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判决、裁定、决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后,应当及时组成监督考察小组,建立被监督管理罪犯档案,并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第五条经公安机关批准,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迁居时,原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迁入地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介绍罪犯的情况,移送
    2023-03-19
    345人看过
  • 缓刑期间要如何行为表现才能避免再次犯罪
    一、缓刑期间要如何行为表现才能避免再次犯罪1.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犯罪是违法的行为,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一点必须让罪犯明白。通过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可以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从而树立起尊重法律的观念。2.强调社会责任;犯罪不仅是对受害人的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伤害。罪犯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受害人,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罪犯应该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3.强调道德观念;除了法律上的责任,罪犯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在思想教育中,应该注重培养罪犯正确的道德观念,让罪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有害的,应该遵循正确的道德标准。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罪犯的犯罪行为往往与其经济状况有关。为了提高罪犯的生活质量,缓刑条件中一般会要求罪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罪犯可以掌握一定的专
    2023-11-22
    468人看过
  • 缓刑人员再次犯罪量刑如何裁定
    一、缓刑人员再次犯罪量刑如何裁定缓刑人员再次犯罪量刑裁定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三、判缓刑
    2023-12-04
    85人看过
  • 假释期间犯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当假释人员在假释期间内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时,应立即撤销其假释资格,并按数罪并罚之刑律予以处罚。依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者可视情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逃逸或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形,则可被判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其刑事责任更加严重,法定刑期依程度轻重可设定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
    2024-07-27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管制期间再犯新罪的话是如何判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7月27日《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的规定:“由于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不属于同一刑种,执行的方法不同,如何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刑法中尚无具体的规定,因此,仍可按照本院1957年2月16日法研字第3540号复函的意见办理,即对新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前罪所没有执行完的管制”。
    • 管制执行期间再犯罪会被判缓刑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管制期间又重新犯罪的,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应当与新罪合并执行。不适用缓刑。
    • 诈骗罪再犯如何定罪量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7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认定为累犯的诈骗罪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将面临加重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该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因此,在具体判决时,法院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犯罪缓刑期间再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 如何认定管制期间应重新犯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5
      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其中,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的,应当在治安拘留执行期满后继续执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