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0:31:11 379 人看过

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下:

1、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

2、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

3、刑事责任。严重损害他人权益或者损害社会经济秩序的,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行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局限性及其立法完善
    (一)现行法律的局限性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之时,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环境下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生产经营者的竞争行为,鼓励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但随着网络商业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与网络新生技术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站在了规范竞争行为的立场上,却没有立足于对新生技术的保护方面。其二,由于网络广告模糊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经营者的界限,因此,对于网络广告主体的确定问题,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短得不够有效。另外,该法还缺少对网络服务商在发布虚假广告中和网页开发商在关键词广告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的规定。其三,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量新型的网络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已远不能满足需要。(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完善网
    2023-06-08
    317人看过
  • 互联网安全立法难涉及不正当竞争和隐私
    明确大数据的界限今年央视315行动晚会上曝光了网易公司同意第三方公司加代码获取用户cookie信息,追踪用户上网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如何界定成为此次会议的一个焦点。IBM大中华区云计算服务首席安全顾问、IDF互联网情报威慑防御实验室万涛认为,中国小白用户太多,许多人对于隐私权不够了解,只要企业能忽悠、会忽悠,小白用户就会用,这会导致畸形的产品和商业模式,结果是企业互打口水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博士表示,比如安全软件公司360收集了和杀毒无关的信息,是否违法?一种观点认为是违反。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从大数据角度出发,只要搜集的信息不针对特定的人,是合法的。刘品新博士认为,5年内,中国网络安全法方面会有所突破。但最后的讨论结果必须是具体,不是抽象的。德国信息政策与战略专家托马斯哈特博士告诉商报记者,相比美国而言,欧洲各国对于互联网企业的约束更多,按欧盟的法律,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必须符合两个条
    2023-06-05
    259人看过
  •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网络竞争行为
    扩大申诉权主体范围。这里所说的申诉权主体主要包括两个:经营者和消费者。实践中,应该把经营者做扩大解释,即经营者不仅是指在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的组织、法人和自然人,还应包括未登记但实质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网络市场参与者。消费者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最终归宿,是网络市场竞争行为中的最后环节,是网络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样重要的角色不应被立法者忽视。消费者群体虽然庞大,但其组成成员多是互不相关的个体自然人,状态分散,这样的特性决定了消费者注定是弱势群体。因此,在网络不正当竞争中最先受伤且受损失最严重的往往是消费者。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完善过程中,应该同样给予消费者申诉的权利,使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能受到法律保护,在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进行诉讼的情况下,消费者应该有优先受偿权。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显然已经不能满足今天经济行为的需要,总结网络市场行为新特征
    2023-04-24
    68人看过
  • 种新型行为反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进退维谷
    不正当竞争经典定义: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执法无法可依应修订法律,完善一般性条款修法时要重视解决法律竞合、法规肢解等问题制定惩罚性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反不正当竞争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但是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却陷入了无法反不正当竞争的尴尬境地。在刚刚结束的由国家工商总局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主办的竞争政策与竞争执法研讨会上,记者注意到,尽管法学、经济学和司法、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家对我国现行竞争政策见仁见智,但反不正当竞争法无法反不正当竞争却是众口一词。执法机关吃尽苦头工商行政机关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机关,吃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无法反不正当竞争的苦头。他们在实践中除了依法规制竞争法列举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遇到许多依法无法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西工商局一位负责人一口气介绍了8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1、企业利用媒体、广告作产品
    2023-06-08
    188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保护市场竞争加强互联网领域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规定:鼓励保护市场竞争加强互联网领域规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利用软件等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干扰、限制、影响其他经营者及用户的行为作了规定,增加了对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规制。这也是本次修订最大的亮点之一。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日起施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的一部重要法律,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妨碍公平竞争的新现象、新问题相继出现。此次修订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时隔24年的首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需
    2023-12-20
    59人看过
  •  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是两种不同的竞争形式。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竞争结果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竞争程度较低,竞争手段可以在表面上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相反,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竞争参与方: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而正当竞争则不一定需要这样的参与者。2.竞争结果:不正当竞争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者竞争程度较低;而正当竞争则相反,能够提高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竞争手段:在表面上,不正当竞争可以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竞争参与方竞争参与方是指在某个市场领域中,与主角竞争的各种力量。这些竞争参与方可以是其他企业、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等。在竞争中,每个参与方都试图获得优势并占领市场的一部分。竞争参
    2023-10-15
    418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
    2023-06-07
    24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
    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进行规制,对于其表现形式明显可以归入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直接扩展适用,但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尚未对网络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直接、特别规定,在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止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过程中,已产生了现实法律不能满足网络发展需要的矛盾。而网络经济中独有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上述第三、七、八类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等一系列基本原则予以规制。在此仅就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一)尽快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法列举的部分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扩大解释,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同时明确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增强“一般条款”的效力以扩大适用范围,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二)适应各国立法发展趋势,建立完善包括
    2023-06-08
    173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下是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采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六)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七)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八)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九)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十)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十一)串通投标行为。
    2023-06-08
    313人看过
  • 新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变化吗?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是具体、各别生产经营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是商事领域的竞争超出正常竞争所允许限度的一种表现,这种限度由某一社会的一般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所决定。因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旨是静态地保障各别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它是传统民事侵权法在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提升以后,向商事及公法领域的一种自然延伸。这种延伸表现为从法律上具体确认市场竞争中的特殊侵权形式,以及不同程度地令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事后救济、不告不理。它的作用是通过将市场竞争中的反伦理行为定为侵权行为,并予以具体调整,而不若民商法仅止于依诚实信用原则宣告其为不法,以防止及消除竞争过度、恶性竞争的影响,藉此维护微观的竞争秩序。垄断行为则是限制竞争,它会导致某时、某地、某一经济领域甚至整个国民经济陷于某种缺乏竞争的状态,而这种限制竞争或缺乏竞争的状态可能对经济有害、也可能有利,要
    2023-04-29
    53人看过
  • 法定不正当竞争的10类行为
    1、混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限制竞争行为(1)独占地位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2)政府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3、商业
    2023-04-16
    125人看过
  • “短某网”诉“融某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案件:上半年,融某网在其网站和理财公众号发布的两份网贷评级报告,将短某网评为“C级”“C-级”,并在“网贷评级说明”中给出“C-级平台整体实力最弱,风险较高,投资须特别谨慎”的意见。短某网据此起诉融某网,称对其商业信誉进行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删除相关报告和评论文章并赔偿经济损失。15日,该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具体列明的15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5.经营者不得采用下
    2023-11-30
    392人看过
  • 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违背交易客户的意愿,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强迫交易客户接受不愿接受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1、行为的主体为销售经营者,因为只有销售经营者才有条件实施搭售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实施违法搭售行为的过错。实施违法搭售的行为人一般具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主观上具有过失的情况。3、行为人实施了违法搭售的行为。4、给其他交易客户造成损害事实。是否给其他交易客户造成损害事实,是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如未造成损害事实,则应当承担停止违法行为等其他民事责任形式。
    2023-04-24
    334人看过
  • 抖音起诉百度,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怎么认定
    抖音起诉百-度,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怎么认定抖音起诉百-度,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主要是有以下几点: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混淆行为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2)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1
    2023-12-13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红灿说,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在执法过程中,对于互联网领域的竞争一般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既要鼓励创业、创新,也要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此外,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需要较高
    • 经济法学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经济运行的经济体制模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1]在市场中,鼓励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的正当竞争。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
    • 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侵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0
      在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反法》)出台之前,法院与实务界普遍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去判断某一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即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而各国对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个案分析。
    • 互联网中,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即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过错,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存在损害结果等。仅根据您的表述,本律师认为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对第三人的责任问题,存在实际证明的难度,同时因为你们与网络公司之间的代理建设网站关系,网络公司并不对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但可基于一定关系,由你向其追偿。但是你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完全清晰,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内容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9
      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