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
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如上所述,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一般可以总结为作出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报告、作出处理方案这几个步骤。每一项建筑工程都是一个伟大的项目,其质量如果不过关,那么那将是后患无穷。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一旦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定要冷静对待及时作出补救措施。
-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11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处理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13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1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界定
473人看过
-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
168人看过
-
处理建筑工程建筑事故的方法
283人看过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的程序?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7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4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
-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工程质量故障怎样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8施工质量事故的一般处理过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二)事故调查应当按照规定区分事故规模,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
-
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刑事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