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9:41:59 116 人看过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方式都有:查封、冻结、扣押和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

一、夫妻财产保全以后如何解冻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后,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进行解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保全裁定的;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二、申请房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诉前保全30天后会自动解封吗

诉前保全30天后是否会自动解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在以下的情况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

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怎样保全对方房产,财产保全的方式
    一、民法典中怎样保全对方房产申请人要保全对方房屋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二、财产保全的方式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
    2023-04-19
    389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财产保全有哪些担保方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三)侵权案件中的保全担保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2、交通肇事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3、侵犯财产权益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4、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5、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四)先行停止侵犯知识产
    2023-06-18
    4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向法院起诉有哪些方式
    一、民事诉讼法中向法院起诉有哪些方式1、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提交起诉状和口头起诉两种方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什么是口头起诉是指原告这以口头上讲述的方法向法院提出诉讼。口头起讼的规定不是死板的,是非常灵活的,是对书面起诉的一种补充和延伸。使用口头讲解的方式来进行诉说,更加便于大众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更加方便的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只有没有办法进行书面诉讼的群众才能进行口头起诉因为如果大家都进行口头起诉会给大家和人民法院都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不具备书面诉讼能力的人就没有办法,只能使用口头起诉
    2023-05-06
    3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有哪些,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送达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
    2023-08-05
    3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须知——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1、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财产保全的种类(诉讼财产保全或者诉前财产保全);(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情况;(3)申请保全的理由、要求保全的具体金额及措施、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及财产所在地;(4)是否愿意提供担保及担保物。2、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的担保,并提供被申请人可供保全财产的线索。提供担保物或者要求保全的财产是不动产或车辆的,应提供该不动产或车辆在申请保全时的登记资料。3、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除了履行以上义务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2)提供证据证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023-06-14
    312人看过
  • 诉讼离婚中关于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诉讼离婚中关于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由于很多人不了解财产保全制度,导致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处于被动地位,丧失合法的财产分割权和分割机会。了解有关离婚方面的财产保全注意事项,对我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有很多帮助。当我们发现对方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时,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以防止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杭州离婚律师今天给大家讲一下,离婚案件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是,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交纳保证金,而且要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律师会帮你找担保公司操作,这个不必担心。二是,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范围限于争议的财产。只能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被告财产,不能保全案外人的财产。三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我们一般是向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法院提起,正常情况是被告所在地法院。四是,对于不动
    2023-06-17
    456人看过
  • 财产保全包括哪些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一、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转移财产该如何起诉离婚期间对方转移财产应当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防止财产损失扩大。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立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共同财产转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房子保全后多长时间失效房子保全措施一般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保全措施不会自动失效。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
    2023-06-26
    345人看过
  • 知识产权作品能否诉讼保全,财产保全的方式
    一、知识产权作品能否诉讼保全知识是财产权利之一,是财产保全的财产类型,所以符合保全条件的,法院可以保全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财产保全的方式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
    2023-06-17
    30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1、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常见方式:有些颇有心计的当事人,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知之。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处理对策: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¼,看有û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¼等等。如果一方行为不¶声色,û有蛛丝马迹可查,就要采用推理的方式来确定一方是否购买了房产。比如:假设一方购买了他处房产,根据另一方的了解,一方购房的目的在于何处?如果有可能会给情人居住,就可以设法调查情人住处,查到门牌号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该套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可能会给亲属使用,就可以先
    2023-02-14
    99人看过
  • 哪些财产可以诉讼保全
    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但应在请求范围内。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申请保全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诉讼保全的财产有以下特点:1、具有经济利益,比如没有经济利益的纯义务,没有保全的价值;2、可实现性,即必须可以转化为其所有人的合法利益,非法所得或违禁品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不具有诉讼保全的意义;3、可转让性,不能在主体之间进行让与的财产不得保全,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继承权,又如从附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担保物权)。
    2023-06-14
    4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诉前财产保全向什么法院提出
    1、起诉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程序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提
    2023-02-24
    1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保全时效的规定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可见,《民诉法新司法解
    2023-06-14
    1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有哪些方式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起诉可以异地起诉吗起诉不可以异地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关于国内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1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3-27
    268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案例有哪些?
    一、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案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指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1、被人借款20万元一直拖着不还,富阳的张先生将对方告到法院。打赢官司问题不大,但张先生有一个担忧,这个借款人名下值钱的财物只有一辆丰田轿车,要是对方在判决生效法院执行前把车子给卖了,官司就算赢了不也白搭?张先生在起诉的同时想到了财产保全,因为他一旦申请成功,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就不能卖这车子。借款金额是20万元,这事要是搁在以前,张先生需要提供等同于20万元的财产担保,或者向法院缴纳高额(9万元)保证金,或者找一家符合条件的公司做担保。张先生自己拿不出保证金,找公司担保又麻烦,在杭州富阳区法院法官的建议下,张先生昨天花1200元购买了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凭这份保单就
    2023-04-13
    43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哪些是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如果在案件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候,您掌握了确实的证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呢?首先,
    • 诉中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是什么, 诉中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或依照职权,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避免财产在案件审理期间被转移、隐匿、损害,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保全,诉中财产保全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供财产线索,提供担保物。担保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
    •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哪些,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需要财产保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9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 诉讼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8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诉讼中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必须在四十八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