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那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9:00:59 163 人看过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那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如下: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均不得以不信任为由擅自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才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物业承接查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内容、标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

2.服务的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例如,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不能转嫁给业主;对于由业主支付的费用部分,则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在物业销售前予以明示或约定。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

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

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前期物业合同要和业主签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前期物业合同要和业主签吗前期物业合同不要和业主签,前期物业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由于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尚未成立,还不能由业主大会统一业主意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能由建设单位承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问题,关系到业主能否正常使用物业。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就是通过合同条款反映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3.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
    2024-03-30
    225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最长期限,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物业服务合同最长期限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最长期限,但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双方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至合同终止。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
    2022-07-01
    433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签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签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3.服务内容与质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4.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5.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
    2023-07-19
    466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和普通的物业服务有关系吗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2、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3、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5、采用书面的形式。二、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住之日
    2023-04-03
    382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特点
    特点一合同主体:业主大会和物管企业示范文本主要是为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提供指导。按照有关规定,业缤纷彩音风暴免费听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神奇冒险之旅尽情体验上网实用手册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主要区别一是合同主体不同,本合同的主体是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二是适用阶段不同。本合同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适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特点二六大规定规范双方行为示范文本共分为九章,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约定、违约责任等。通过合同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物业管理更加有法可依。特点三服务收费更为明晰关于物业服
    2023-06-09
    19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变更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
    一、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变更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在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之后,可能会由于业主的其他要求或环境的变化,导致合部分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此时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要具备以下要件:1.已存在合同关系基础。合同的变更必须建立在已有合同基础之上,否则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2.具有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产生。3.具备法定形式合同的变更。应当从形式和实质上符合法律规定。4.非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非实质性条款是指不会导致原合同关系破灭和新合同关系产生的合同条款,即除合同标的之外的其他条款。二、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如下:1.协商一致性。即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原有合同基础之上达成新的的
    2022-07-10
    386人看过
  • 怎么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区别
    一、怎么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区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区别:1.合同的相对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另一方主体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为业主委员会。2.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于物业管理的前期阶段;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产生于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后。3.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密切相关,后者的生效往往伴随着前者的失效;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并在签订合同时予以确定。4.合同的内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对建筑物建成初期以及为未来即将入住的业主提供服务等;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侧重于对建筑规划内建筑物的维护、环境及居住条件的保障等。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的续签:1.
    2023-06-19
    208人看过
  •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的特征包括: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有什么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法具有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书面签订的合同属于要式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3、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合法,但其内容仍由双方同意决定。格式合同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律要求,但其内容由一方提前制定,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二、业委会自管小区有权收物业费吗业委会自管小区有权收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
    2023-02-21
    288人看过
  • 物业分公司能否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分公司能否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分公司可以签订前期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1、合同的当事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3、服务内容与质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
    2024-01-28
    78人看过
  • 合法居间服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居间是什么?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二、什么是居间行为居间行为是指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即是为投资者介绍订约或提供订约机会的人或组织,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资者与期货公司订立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三、合法居间合同的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
    2023-04-05
    65人看过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日前,武汉市房管局出台新规,已经交付业主居住的新小区,业主委员会如果对前期物业公司不满意,可在交付日起3个月内提出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来说,小区在交付前三个月就得有物业公司进驻。按照武汉市的规定,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合同,但进驻费用却由业主承担,矛盾就在这里,很多业主对物业服务水平并不买账。本次武汉出台的《招标文件示范文版》(征求意见稿)明确给予一定期限内的业主权限,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不用等到合同到期。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指的是在业主和业主大会尚未成立前,开发企业为了完成正常的住宅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各种规章制度,如车辆停放,装修管理规定,物业保修规定等内容。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4、业主
    2023-12-14
    392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都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的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非
    2023-05-03
    116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显著特点
    (1)一般情况下,产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物业管理涉及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及城市的正常秩序,因此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有必要介人、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等,此外,还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应当及时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等。(3)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不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支付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还应
    2023-03-04
    120人看过
  • 物流服务合同的特征及主要类型
    一、物流服务合同的特征及主要类型物流服务合同泛指物流企业与物流服务的需求者(用户)约定,由物流服务企业为后者提供全部或者部分的物流服务,后者向物流企业支付报酬的各类合同。(一)物流服务合同的特征1、物流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同时又互负义务;有偿则是指当事人在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物流企业以收取服务费用来盈利,所以服务不能是无偿的。2、物流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相对于实践性合同而言,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无需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3、物流服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物流合同的标的不是物,而是物流企业向物流服务需求者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为。虽然在物流企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整个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用户的货物被物流企业实际占有的情况(如保管、运输等),但货物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物流企业没有处理货物的权利,必须按物
    2023-05-03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5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公司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时,必须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1)合同当事人房地产服务合同当事人是建设部门和房地产服务企业,其中建设部门和房地产服务企业一般是法人组织。(二)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三)服务内容和质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共享部和共享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建设部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供前期物业管理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服务协议的各项条款。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2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为: 1、合同相对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另一方主体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为业主委员会。 2、订立合同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于物业管理的前期阶段;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产生于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后。 3、合同履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与普通物业
    • 物业合同服务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0
      1、一般情况下,产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