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可参加工伤保险,于2004年8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实施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此次修订则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
修订草案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标准提高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并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次的修订草案主要提高了五级、六级的相关待遇。
根据修订草案,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24个月,六级伤残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40个月,六级伤残34个月。而在2004年施行的《安徽省实施办法》中,五级、六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是20个月、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是35个月、30个月。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可得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所不同。在2004年施行的《安徽省实施办法》中,标准共分为4档,修订草案则增加至5档,分别为: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
人们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当中,受到伤害时,在得到补偿的同时,减轻家人的生活的压力。
-
安徽省遗属享受哪些补助
189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273人看过
-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294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了吗?
141人看过
-
安徽省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
67人看过
-
安徽马鞍山566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55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安徽省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能享受到的相关福利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6符合国家和安徽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孩子父母都享有相关奖励和补助与社会保障。《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哪些待遇可以享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
-
没有得到工伤保险金的受伤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1没有达到伤残等级,那么就享受除伤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即可。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工伤保险条款中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1.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时、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拒绝治疗的情况下,就应当停发工伤保险待遇。2.相关
-
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是哪些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9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发挥共济功能,安徽省在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以解决一些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问题。 下一步,安徽省将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