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9:34:17 190 人看过

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机构是法人,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纠纷的,要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其主要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如单位涉及犯罪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无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简单地说,有损害则有责任,无损害则无责任。

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情况下,一方面由于决定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是谁造成了损害结果,另一方面由于主观过错不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决定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是因果关系。当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时候,侵权责任即为构成。

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时候,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如果没有法律特别规定,就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侵权责任。

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为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只要具备以上三个要件,行为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要求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

以下四种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是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辞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二是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三是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四是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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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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