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需哪些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4:00:41 484 人看过

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资料。

职业病的类型,具体如下:

1、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症等;

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眼部烧伤、电光眼炎等;

5、职业性耳鼻咽喉疾病。听不到噪音,有铬鼻病;

6、职业性肿瘤。石棉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致膀胱癌等;

7、职业性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等;

8、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9、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烧伤、金属烟热等。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要中止职业病诊断

1、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诊断。调查结论和判定的规定如下:

(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哪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三个合法地点进行职业病诊断:其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负责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其次,也可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具有同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最后,若欲寻求更为便利的职业病诊断服务,亦可选择到个人经常居住地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就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024-05-23
    317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哪些规定?
    1.规定职业病的诊断由法定的医疗机构承担。这就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承担;同时还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这样规定是考虑了职业病的诊断不同于一般疾病的诊断,而有特定的要求,同时还要方便职业病病人。2.规定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如果涉及到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则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这样有统一的标准和办法,职责明确,与《职业病防治法》第10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也是相协调的,有利于职业病的诊断。3.规定了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的因素,同时明确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对于这项规定有过不同的看法,最后还是采纳了卫生部门和专
    2023-04-22
    346人看过
  • 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医师队伍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行为,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素养,保障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范围内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活动的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专业技术培训、资格考试、业务指导和日常考核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卫生监督所负责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的申请受理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
    2023-08-17
    77人看过
  • 嘉兴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办理材料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所需材料如下:1、浙江省职业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复印件一份;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单)原件;6、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二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1、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点击查看
    2023-12-03
    202人看过
  • 2024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有哪些?
    1、2023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
    2024-04-17
    162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邀请、聘请哪些人参与诊断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邀请、聘请哪些人参与诊断1、职业病诊断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鉴定委员会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人员旁听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所有参与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二、职业病危害的因素有哪些1、化学性因素。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作业人员长期在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条件下作业,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尘肺病。粉尘中的主要危害化学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生产性毒物,如生产性化学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取决于实际生产条件。2、物理性因素。不良的气象条件:生产场所的气温、气湿、气流及热辐射构成了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在强烈热辐射、高气温、气湿等不良气象条件下作业,可能引起中暑。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不仅
    2023-06-17
    170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章有关条款规定,(一)职责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二)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三)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要中止职业病诊断1、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诊断。调查结论和判定的规定如下:(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2023-08-17
    413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有什么要求
    一、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有什么要求1、职业病诊断医师从事的要求如下:(1)应当依法在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不得从事超出其职业病诊断资格范围的职业病诊断工作;(2)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医学等领域的继续医学教育。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
    2023-06-17
    382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要中止职业病诊断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在什么情况下要中止职业病诊断1、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诊断。调查结论和判定的规定如下:(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查。(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六个阶段:1、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2、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023-06-17
    415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履行的职责有哪些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履行的职责有哪些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具体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1.接受当事人申请;2.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3.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4.建立并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档案;5.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信息;6.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工作。二、怀疑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办?首先,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简称“当事人”)提出诊断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作业场所历年职业卫生监测资料;5.接尘者应提交最近一次X线胸片和报告单;6.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
    2023-11-01
    235人看过
  • 淄博职业病诊断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淄博职业病诊断有哪些法律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二、淄博职业病诊断条件有哪些(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式(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检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淄博职业病诊断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式(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检监测档案等资料;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2023-05-13
    334人看过
  • 职业病被诊断后能享受哪些待遇?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中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书》,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一、在职业病被确诊之后,劳动者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呢?(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
    2023-05-01
    464人看过
  • 职业病的诊断与赔偿
    对于职业病,它是由于职业的原因而造成的,作为劳动者就职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是要对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因为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要得到职业病的赔偿,对于职业病赔偿项目有哪些?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这两大方面的知识了解是极为重要的。一、何为职业病: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2、确诊职业病,关系到工人能否享受国家的劳动保险待遇,故不仅是医学上的问题,也涉及到正确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二、申请诊断职业病所需什么资料?1、申请职业病诊断,提供下列
    2023-04-22
    336人看过
  •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职业病包括尘肺、放射病、中毒、皮肤病、眼病、耳鼻喉疾病、肿瘤、哮喘、烟热等。职业病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职业病赔偿包含以下内容: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康复费;4、残疾用具费;5、停工留薪期待遇;6、生活护理补助费;7、一次性伤
    2023-06-30
    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诊断资料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4
      职业病诊断资料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等。
    • 申请诊断职业病的先决条件是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6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出示的资料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注意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第三章诊断 第九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 第十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
    • 申请职业病诊断要做哪些准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申请诊断职业病的先决条件如下所示: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