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土地使用证发放部门是哪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7:23:28 127 人看过

一、章丘土地使用证发放部门是哪个?

章丘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

(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由谁去哪个部门办理
    一、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二、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
    2023-03-17
    30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换新证到哪个部门进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如抵押登记等需要用新证),旧版的土地使用证需要换新证,流程如下:1、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2、带着(1)项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只需缴纳工本费和测绘费即可。一、土地使用证上面都记载哪些信息?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
    2023-03-16
    247人看过
  • 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哪个部门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1、由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证;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材料等;3、受理后,实地测量、调查;4、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
    2023-08-01
    379人看过
  • 年新土地使用证什么发放
    一、年新土地使用证什么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有哪些?《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
    2023-06-18
    20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发放为何卡壳
    去年12月份,市房管局有关部门曾对外公开承诺,市区所有商品房项目的产权证问题均有望于2003年底以前得到解决,本刊当时曾就此事做过专题报道。果然,房管局没有食言,今年以来,很多购房者都已陆续拿到了产权证。然而,可能很多购房者至今还不知情,其实在您领取产权证的同时,还应领取另一个同样重要的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据市房管部门介绍,国家始终要求两证同时发放,然而近几年数据统计,目前本市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发放数量远远低于产权证的发放数量,约有80%的商品房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究竟原因何在呢?日前记者专程采访了几个相关部门。房管局:尽快两局合一减少中间环节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购房者拿不到土地使用证我们也很着急,我们也希望能够双证一起发,解决百姓的后顾之忧,使广大购房者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但是很多事情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目前的有关工作流程是:凡市内六区住宅土地均由开发企业先到市规划及国
    2023-06-05
    13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谁发放?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由谁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二、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
    2023-06-03
    8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户内变更名字向哪个部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没有上述材料的,应先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并提交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有遗嘱或夫妻财产约定的,也应提交。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
    2023-03-26
    120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只有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後,该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文<p>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p><p>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p><p>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p><p>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
    2023-07-03
    339人看过
  • 田亩补贴的发放部门是哪个
    耕地补贴是由当地财政厅会同金融机构发的。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县(市)申报的补贴面积,核算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切块下放至各县(市)。县(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确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将补贴资金通过合作的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上。一年发的耕地补贴每年发几次?耕地补贴一年发一次。补贴资金划入县级代理金融机构补贴账户后,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补贴资金分户数据表,于3个工作日内将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存入其账户,不得无故拖延、拒付、占压资金。存入资金时,应在农户“一卡通”注明“耕补”等内容,并从次日起计算存款利息。代理机构在完成当年补贴发放任务后,应向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相关支付凭证,办理结算手续,将结余资金划归财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
    2023-07-05
    83人看过
  • 抚恤金发放单位是哪个部门
    一、抚恤金发放单位是哪个部门抚恤金发放单位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抚恤金包括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两种,死亡抚恤金只有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才能享受,具体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抚恤金纠纷官司打多久抚恤金纠纷官司打多久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打6个月左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最多打3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
    2023-04-26
    24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权限属于哪个部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权限属于哪个部门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权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程序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者企业的搬迁申请或者制作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
    2023-05-04
    4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由哪个部门制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报经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
    2023-07-17
    356人看过
  • 国土部门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
    2023-04-12
    127人看过
  • 哪个机构负责颁发土地使用证?
    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房屋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是哪个?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机关。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
    2023-07-06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买卖土地使用权的发证机关是哪个部门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房屋土地使用发证机关是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地使用人应当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应当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土地管理机关对土地现场进行勘察,进行权属审查;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找哪个部门投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0
      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可以向法院起诉。
    • 国有土地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8
      1.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应该向哪个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8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9
      土地使用证填写错误,你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纠正。纠正后领取新证即可。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