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合同具体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08:52:38 427 人看过

留置担保合同的内容

1、主债权。是指留置权人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又称为原债权或本债权。

2、利息。指留置物即原物产生出来的收益,分为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对留置权来讲,主要是指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3、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也是违约方应承担的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4、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而对留置权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金须以债权人实际上有损失、并且该损失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有因果关系为前提。

5、实现留置权的费用。指留置权人在拍卖、变卖留置物的过程中所,费的金钱,如留置物估价费、拍卖费、催告通知费、诉讼费等。

6、留置物保管费用,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同时有权向留置人请求保管费用,如留置牛马时的饲养费、治疗费等。

一、留置权特征有什么实现方式是哪些

留置权特征、实现方式:

留置权具有物权;留置权是不可分割的;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实现留置权的方式:

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赔偿债权。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获利;

2、依法申请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变卖获得的价格大致相当于债权的金额,多余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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