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确认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32:44 109 人看过

第一,明确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能将债务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因此,那些仅仅是连续亏损、并未发生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不得滥用此项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不恰当确认重组利得行为的发生。

第二,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企业披露重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使得报表使用者很容易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继而作出理性的选择。

第三,对于ST和PT公司而言,不可能依靠债务重组利得而摘星、摘帽。因为沪深交易所规定摘星、摘帽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考察时被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债务重组的含义及债务重组协议
    债务重组的含义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特征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披露行为随意性大,债务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更是不明确。债务重组协议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剩余借款本金及利
    2023-02-19
    63人看过
  • 债务重组损失要经中介机构确认吗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六条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企业的债务重组损失也属于财产损失,应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相关规定确认并在税前扣除,上述13号令规定,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2023-06-01
    387人看过
  • 债务重组日应怎样确立
    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对即期债务重组,以债务解除手续日期为债务重组日。对远期债务重组,新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债务重组日。比较特殊的业务是以存货抵偿债务,如果存货是分期运往债权方的,则以最后一批存货运抵且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后的日期为债务重组日。举例以帮助理解: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10年8月1日。甲公司由于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经与乙公司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价值900万元的商品抵偿债务。2010年8月20日,甲公司将商品运抵乙公司并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2010年8月20日即为债务重组日。如果上述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一项工程总造价为900万元的在建工程抵偿债务,但要求甲公司
    2023-03-13
    361人看过
  • 公司重组债务纠纷的认定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以下方式或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化为股权工具;(3)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外,通过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改变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债务。公司重组流程(一)调查摸底,收集材料。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状况、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二)明确思路,设计方案。成立企业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着手对本企业内部、外部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与基本思路。(三)职工讨论,上报审批。将《实施方案》送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最后修订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2023-08-18
    315人看过
  • 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实际生活中,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一、目前债券违约有什么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债券违约后,债权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追偿:第一是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第二是寻求司法救济,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重整、清算)等;第三,对于有担保或抵押物增信的债券,债权人还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或处置抵押物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债券违约后的一般处置流程为:1、债券违约后,为了避免进入破产流程,大多数债务人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提出追加担保,限制债务人的资产处置,给出后续偿债方式等一系列的债务重组方案;2、当债务重组推进不利或超过一定期限还未兑付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司法救济;3、若发行人尚不满足破产条
    2023-03-06
    468人看过
  • 债务重组对的影响,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
    一、债务重组对债务人的影响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2023-02-25
    21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应当如何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一、民法典中应当如何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民法典》中对于应当如何确认债务重组损失没有作出规定。2、《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债务重组是需要在企业申请破产后宣告破产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重组方案。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
    2023-06-19
    184人看过
  • 确定轻重伤的依据
    轻微伤指的是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与轻伤的区别都有哪些评定伤害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致人轻伤和致人重伤所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当中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2023-07-07
    30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的入账价值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的进入价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如何确定债务重组的进入价格取决于重组方式。以资产结算的,放弃债务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6条采用资产清算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在初始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并使资产达到现值的公允价值、税金、运输、装卸、保险等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包括被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和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固定资产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如税费、运输费、手续费、安装费、专业服务费等。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如税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
    2023-05-08
    482人看过
  • 在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的情况是什么
    债务重组损失的会计确认方法有三种:1。债权人转让的现金资产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重组后的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款项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后的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应收款项,减记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3)债务人使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清偿债务的相关税费之和较大超过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是基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或法院裁定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因债权人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弥补,在会计上确认为重组损失。实际上,这部分损失是债权人在重组日确认的坏账。基于重组业务的特殊性,将其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不是“管理费用”或“坏账损失”。在税收方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认损失。当损失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坏账确认条件时(如应收账款逾期三年仍未收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3-05-08
    251人看过
  • 债务重组要认清的两个问题
    企业资产重组的风险很高,一个时期以来,基于粉饰报表的需要而进行的财务性重组、注入资产不完整导致公司经营不独立的不规范重组、利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进行掏空企业的恶意重组不断,因此,在鼓励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同时,又要对重组中的问题加以规范。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要正确认识资产重组和产品经营的关系。企业的资产重组,必须以扎实、成功的产品经营为基础,以搞好生产经营、壮大企业实力为终极目的,而不能脱离产品经营进行资产重组,陷入投机炒作之中。产品经营是资本经营的基础和前提,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内在要求和推动力,出色的产品经营是外部资产重组成功的重要保证;而资产重组为产品经营上规模、上次提供了更宽广、更深厚的基础和更巨大的空间。因此,资产重组和产品经营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一个有机整体。在现实中,大凡资产重组成功的企业,其产品经营也必定卓有成效,反过来,产品经
    2023-03-22
    258人看过
  •  家庭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包括:在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包括:1、在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2023-09-30
    125人看过
  • 债务重整与债务重组的异同点
    第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让步。债务重组是会计上的概念,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制度。由此可见,重整中的债务人所面临可能破产清算的情况,而债务重组中的债务人则未必。尽管适用对象不同,在实践中债权人一般都需作出利益让步。第二,债务重组利益调整范围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而重整制度利益调整主体范围更广。债务重组中,经债权人和债务人谈判,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就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债务重组协议一般不涉及其他债权人及其他主体的利益。第三,债务重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自愿行为,具有市场化特征,而重整制度是各方的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债务重组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站在自身的经济利益上,计算债务重组行
    2023-08-04
    238人看过
  • 债务重组(一)
    债务重组
    避免走上破产之路的战略选择是债务重组的背景和产生、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可能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到外部各种因素比如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下降或经营亏损,企业债务沉重甚至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我国,由于改革过程中经济体制不合理和财税、金融政策的不断调整,很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面临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的境地,而且还出现了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曾兴起一股圈地运动和房地产开发热潮,随着这股热潮的逐渐降温,许多房地产项目半途而废形成了一大批烂尾楼,大量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流入这些项目形成了巨额不良债务。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数情形下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为解决自身的债务问题,负债企业一般都倾向于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就是破产保护。如果该企业达到有关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从
    2023-06-09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债务重组的债权转移有哪些法律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5
      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要如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于重组日全部予以确认。这样使产生了相应的所得税缴纳义务,并需要以当期流动资金来偿还。该项收益并不产生现金流入,从而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另外,企业从摆脱过度负债到正常经营需要经历一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可能为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根据谨慎原则,债务重组收益应在这个过渡期内分期确认。这样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压力,使其能集中资金进行生产,为结算资金的良性循环打好基础。在核算债务重组
    • 债务重组日如何确定,债务重组日怎样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务重组日如何确定、怎样确定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也称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1年5月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价值900万元的产成品抵债。甲企业于2001年5月20日将产成品运抵乙企业并办理
    •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内容,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方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4
      一、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内容 1、结构的调整: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改善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减少近期的债务本息支出的压力和风险,使已经形成的损失得到一定的分担、消化和吸收,使企业能够赢得时间,缓解短期负担,来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工作。 2、经营结构的调整:经营结构的调整的最终目的是要全面改善企业状况,在对债务结构做出调整之后,要对企业的经营进行重新安排,改良、关闭、合并或者出售不良资产,使企业
    • 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日的确定怎么进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债务重组定义原准则: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两者差异:①新定义没有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②新定义债务重组没有将“债权人做出让步”作为一个必备的条件,即不仅包括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也包括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二.债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