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特点,哪些情形适用数罪并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7:30:13 224 人看过

一、数罪并罚有哪些特点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刑罚的制度。数罪并罚的意义首先表现为审判人员准确地对犯罪分子判处适当的刑罚,其次是保证适用法律的准确性,第三是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有利于监狱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

(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这里所指的数罪,是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上的数罪,并且必须是行为人所为。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并不是仅限于数个单纯一罪,也包括数个刑罚上规定和处断上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惯犯、吸收犯、连续犯、牵连犯等不在一行为人犯数罪的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原则。

(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是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线之内;

(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并罚范围、并罚程序规则决定执行并罚刑罚。

二、哪些情形适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

(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

(二)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并后减”。

(三)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该条规定,对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减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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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决定实施刑罚的重要制度。在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不适用数罪并罚的一般情况如下:1。继续犯罪。继续犯,又称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2、 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是指基于犯意,实施犯罪行为,侵犯数个客体,成立数个罪名的情况。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就是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以最重的
    • 哪些情形应认定数罪并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3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 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
    • 如何断定是否数罪并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2
      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一般有如下情况: 1、继续犯。继续犯,也称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