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关系解除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而同居关系目前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也不是合法行为,公证机关一般不予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双方的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纠纷怎样起诉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纠纷起诉方式:一般需要先由原告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应进行审理、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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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能否通过公证解除关系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你们的关系从法律上讲是同居关系,而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如你们能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协商一致,把这些内容通过协议的方式写清楚后自行分开就可以了,不需要公证,如你们不能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到一致的话,可以就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依法裁决就可以,但我要提醒你如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起诉法院,法院是不受不受理的,必须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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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的解除同居关系书可以出去公证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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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另一方纠缠,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同居中一方或双方均为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经过审理查明属实后,应依法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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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否可以解除同居关系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31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法院应当受理。若实施后,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