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法》有因回避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有因回避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有5种回避的情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共规定了5种理由
1、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本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本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人的;
二、刑事诉讼回避的对象都有谁
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4、书记员“书记员”包括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
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符合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回避的情形,那么是可以提出回避的,比如说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的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申请回避的。
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刑事诉讼法》有因回避规定是怎样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
导致刑事诉讼回避的原因
7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全文中是如何规定回避的
24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适用回避的类型吗
4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怎样
476人看过
-
刑事回避诉讼行为效力是怎样的
218人看过
-
回避规定如何适用于刑事诉讼法
149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那么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回避是怎么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在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条件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
-
刑事诉讼律师回避是否有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4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刑事诉讼中律师不适用回避。
-
申请了监察人员的回避,新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有谁决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及复议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由此可知,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应由审判长宣布,必要时由院长到庭宣布。
-
有情况需要回避,刑事诉讼回避法律规定什么内容?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51、申请回避的期限。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