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环境保护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四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环境保护合力。联合执法重点打击的范围是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4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以及可能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犯罪行为。
《意见》提出,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要加强协调配合。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启动联合调查机制的情形包括:在一定区域、时段内,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需两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整治、打击的。环保部门拟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前,经与公安机关会商,认为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暴力阻挠的。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遇到恶意阻挠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情况,认为确有必要需公安机关配合的。公安机关在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时,需要环保部门配合做好取证、监测、评估污染损失的。案件复杂、牵涉面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部门将建立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每年从严重污染环境、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中选取部分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加大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频次,针对环境犯罪的突出问题、特定领域、特定时段,集中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或市、县(市)区域范围内的专项打击行动,对环境污染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
《意见》提出,对涉及跨区域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或有可能受到地方干预的案件,可以提级管辖或者指定管辖。人民检察院定期对案件移送、立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予立案未立案的,依法进行监督。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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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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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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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3有观点认为,《解释》第1条前5项将“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5种行为,而后9项则将“严重污染环境”解释为9种结果。此种解释方式将行为犯与结果犯规定在同一个罪名之下,表现出了一定的糅合性。 也有观点认为,本罪是结果犯,主要理由为:第一,本罪是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发展而来,后者是结果犯,故本罪也应当为结果犯。第二,本罪的罪过形态包含过失,而过失只处罚结果犯。第三,根据《解释》规定,第1条中后9项事实上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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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否有过失的一种行为?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包括自信的过失,也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损害结果为故意,这个可能犯其他的罪,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毒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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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污染环境行为会构成犯罪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