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而被告外出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被告仍未参加开庭,原告仅提供一张欠条作为证据。
关于此案处理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是中止诉讼。理由是:
原告虽然提供了以被告名义出具的欠条,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欠条是否确实为被告书写,欠条的真实性无法断定。欠条可能的确是被告书写,也很有可能不是被告书写。如欠条不是被告书写,原告提供的欠条因不具有真实性而不能被认定,被告即便不到庭,也不承担败诉后果。而现在欠条是否为被告书写无法判断,因而原告证据的真实性无法认定,这种情况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既不好支持,也不好不支持。所以,或者要求原告继续举证以证明欠条确为被告书写;或者中止诉讼,等被告以后到庭质证,然后判断欠条的真实性。
二是认定欠条具有真实性,判决被告还款。理由是:
(一)首先强调,法庭裁判所根据的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如果以欠条真伪不明为由中止诉讼,如果欠条确为被告书写,原告的合法权益如何能得到及时维护,而且如果被告一直下落不明,甚至可能是故意的一直下落不明,本案是否永远不能终结呢?追求客观真实的成本极有可能使追求本身毫无意义甚至成为负担,法律真实则强调程序价值,以经过正当程序认定的事实作为裁判根据。
(二)不应要求原告继续举证。现实生活中的通常情况是,原告除了欠条不会再有其他证据。一方欠另一方钱物,只是向另一方出具欠条,而不需要办理任何其他手续,也不需要有在场人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要拿出欠条为证;债务人清偿债务,只要收回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款已归还,只要主张原告持有的欠条已被收回。可见,除了欠条,原告一般不会再有其他证据。如果因被告不到庭质证,而要求原告再提供证据以证明欠条确系被告书写,是要求原告提供出现实生活中无需存在的情况作为证据,违背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情理,很不妥当。
(三)比较被告到庭情况下证据认定。在被告到庭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承认欠条是其书写,欠条的证据效力当然能够认定。如果被告否认欠条是其书写,原告仍有举证责任,要继续举证证明欠条是被告书写。因为在交易现实中没有形成其他证据材料,原告单独已无法再举出证据,继续举证只能要求被告配合进行。所以此时被告也有部分举证责任,一般需要被告亲笔书写文字与欠条文字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或者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比较、鉴定所需费用应由原告预交。如果被告拒不提供亲笔书写的文字,则应按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意见规定,原告主张该证据对被告不利,而且被告有能力提供却拒不提供,认定欠条就是被告书写。如果被告对原告提出的欠条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即应认为被告对原告证据不持异议,从而认定欠条就是被告书写。
-
简易程序被告不到庭要如何
161人看过
-
开庭被告对借条不认可谁举证
16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借条和欠条的性质
369人看过
-
被告在国外如何到庭离婚
362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被告不到庭的案件
237人看过
-
如何作为被告到法庭陈述
84人看过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
如何认定被告当庭认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11、所谓当庭自愿认罪,是指被告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 2、是否构成当庭自愿认罪,实践中主要把握三点: (1)认罪须在当庭,被告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认罪,而当庭不认罪的,不能构成当庭自愿认罪;有的被告人当庭不认罪,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表示认罪的,一般也不应当认定为当庭认罪。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被告人承认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即可。 (3)认罪只要求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不要求被告人必须承认
-
简易程序被告不到庭要如何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被告不到庭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1在对合同纠纷进行起诉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案中,如果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如果他是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那么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强制其到庭,如果找不到被告,那么案件的审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拒不到庭,将会丧失陈述、辩解的机会,将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怎样对刚到庭的被告人进行证言质证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6证人证言质证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进行质证: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能否正确感知当时的情况,能否正确回忆和表达),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2、证人的感知、记忆、表达等。,即证人是否对案件事实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和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种感知等。;3、证人感知案件的实时环境和条件;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描述是否矛盾;5、证人证言的来源和合法性;6、证言的内容和需要证明的问题;7、证言与其他证
-
原告不到庭可以告被告不出庭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7可以的,但经法院传票应当出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