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法定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民事实体法规定的亲权和监护权,因此,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与监护权的取得同步。
另外,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与监护权的丧失也同步。引起监护权消灭的情形包括:
(1)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因离婚或解除收养关系,监护人失去监护权。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这样的当事人由于年龄或精神方面的原因,通常不出庭参加诉讼,即使出庭也因为诉讼能力欠缺而不得实施诉讼行为。
因此,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部诉讼权利。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处于与当事人类似的诉讼地位。
一、离婚后是否具有监护权
享有有监护权。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同时,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没有权利放弃子女的监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本规定也从侧面反映了除法定事由外,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得放弃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条件有3种情况:
1、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3、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二、未成年可以自己打官司吗
民事诉讼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民事活动,故未成年人除了16周岁以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外,都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他们在法庭的发言没有法律效力。未成年人作为原告的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诉讼。但在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只是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原告。未成年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其父母或监护人(其他亲属)等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律师代理未成年人起诉,接受的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未成年人原告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无法未自己辩护,他的法定法定代理人言语才有效力。
-
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的认定及范围问题
172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代理立案是否超出代理范围
51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250人看过
-
民诉法解释对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258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诉讼的要求以及种类和范围
232人看过
-
代位诉讼诉讼范围的限制
172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公民、法定代表人、共同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应如何划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五条制定,供公民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共同诉讼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用。 2、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共同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
-
法律对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哪些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作了规定:(1)可以作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人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未成年人的兄、姐;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
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诉讼代理权限的范围内进行活动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14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却不一定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多寡,全由“诉讼代理权限”决定。“诉讼代理权限”或由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授予。诉讼代理权限由法律规定者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由当事人授予者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诉讼代理人不充分行使“代理权限”即构成失职;超越“代理权限”视为越权。前者会遭到被代理人反对,后者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可。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其起诉地点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30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和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 5、经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公民经法院许可,也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