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1:43:15 75 人看过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一、集体传销有哪些犯罪构成

集体传销活动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是: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报复陷害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违反纪律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则主要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个方面缺一不可。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其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可能与滥用职权罪相同,但并不以造成重大损失为要件;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对象则既可是物,也可是人,被侵害的人没有身份限制。

3.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其故意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主观上具有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和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此罪。

三、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判刑标准是多少年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判刑标准如下:

1、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判刑标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特别严重的浪费或者破坏的、致使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等,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犯罪对象是土地;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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