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形式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4)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当属无疑,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各国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此情形和第一种情形一起构成大陆法系国家所称的“忘恩负义行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对所附义务,受赠人须按照约定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n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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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定撤销的概念是什么及在什么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1、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3、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前述赠与合同未履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4、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说明:包括已经实际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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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2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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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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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撤销有几种形式?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02赠与合同的撤销种类有:任意撤销,法定撤销以及法定解除。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是指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法定解除是指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解除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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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口头形式撤销赠与合同有效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4以口头方式撤销赠与合同可以。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可以直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