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一般有什么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1:30:38 468 人看过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法律的最新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第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种情形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后可能有危害社会或者有自伤、自残行为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已经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收监执行:第一,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管理规定的;第三,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二、申请监外执行要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三、放火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放火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有严重疾病要保外就医,或者怀孕等情形的,可以监外执行的。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的年龄限制有何规定?
    1、没有具体时间年限的要求,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2、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什么条件能适用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
    2023-06-30
    428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法律依据和限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分子,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2、严重患病需要保外就医的;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的;4、生活难以自理,适用监外执行无社会危险性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严重患病需保外就医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犯了什么罪可以监外执行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的都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2023-07-01
    396人看过
  • 限制监外执行人员的范围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满足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该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否私下签署,只要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了这三项条件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这里需要提醒交易双方的是,没有房权证的房屋法律规定不准上市,因此单靠签订买卖合同、公证等都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
    2023-07-09
    189人看过
  • 监外执行制度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作为刑罚的一种方式,其本身是传统报应刑刑罚思想进一步发展的产物。监外执行,是指将罪犯放在监狱外执行刑罚,它是随着自由刑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我国现阶段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罪犯(俗称五类外执)。其中管制刑是我国的独创,在民主革命时就已产生,在97年刑法修订时尽管存在争议,但根据具体情况仍然保留了管制刑。缓刑是附有一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缓刑最早产生于英国,但作为一种制度,起源于1870年美国波斯顿的《缓刑法》。该法规定只适用于少年犯罪,后为马萨诸塞州采用,扩大适用于一般犯人。1889年布鲁塞尔国际刑法会议通过决议,将缓刑作为适用于一切犯罪的制度,各国相继采用。假释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1929年伦敦万国监狱会议后,假释制度便成为各国例行采用的行刑制度。1950年海牙国际刑法
    2023-06-11
    224人看过
  • 一般判好久可以监外执行
    判多久可以监外执行要看具体情况,符合下列情形的就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一、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
    2023-02-28
    473人看过
  • 罪犯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限制?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结婚吗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是罪犯不在监狱内服刑而变通在监狱外服刑。监外执行有以下几种情况:1、根据劳改条例规定,“因病保外就医的罪犯”,“年龄在50岁以上,身体残废,取保监外执行的罪犯”;2、过去由法院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3、因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从监外执行的罪犯的不同情况出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监外执行罪犯的恋爱与婚姻问题的联合批复认为,考虑到因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病愈后还
    2023-07-04
    67人看过
  • 一般逮捕能够监外执行吗?
    一、一般逮捕能够监外执行吗?逮捕以后需要申请的是取保候审而不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判决后惩罚措施的执行方式。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没有批捕,其家属能够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能够申请、取保候审。二、能够监外执行的条款有哪些?(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
    2023-04-20
    238人看过
  • 一般拘役刑能监外执行吗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如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刑诉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一、拘役的对象有哪些?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2023-03-02
    417人看过
  • 监外执行对年龄的限制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并没有在刑期上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暂予监外执行与刑期并没有直接关系。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吗我国刑法规定,监外执行的人如果要去外地进行长住的,需要按照程序先得到社区的矫正机关同意。依法实行社区的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去进行负责执行。社区的矫正人员没有批准,不允许离开居住的市或者是县,除非有比较重大的变故等一些原因,确实是需要离开的所居住的市,在七天里面的,都应该在报经司法所后进行批准。《刑事诉
    2023-06-30
    444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对累犯的限制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
    2023-03-02
    388人看过
  • 醉驾犯醉后监外执行限制出行是什么意思
    醉驾监外执行限制出行的范围: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和其他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同时禁止其接触同案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帮助;(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的义务。酒后醉驾区别具体是什么酒后醉驾区别具体是什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
    2023-07-28
    156人看过
  • 有过一次监外执行还能申请监外执行吗?
    一、有过一次监外执行还能申请监外执行吗?如果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但是一般不会办两次,而且在执行期间再犯新罪,是会数罪并罚的。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该怎么处理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
    2023-03-09
    429人看过
  • 一般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一、一般取保候审监外执行有案底吗取保候审不会留下案底,但是监外执行会。1.就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算案底。2.起保候审本身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是监外执行会。二、取保候审送到检察院几天有结果大概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一般7天之内会回复。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消息一般会在7日之内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
    2024-02-07
    162人看过
  • 监外执行,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取保侯审和监外执行,前者是判决前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后者是判决后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具体区别如下:一,定义不同。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
    2023-03-17
    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与监外审批的限制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
    • 监外执行所限制条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3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被法院给判了监外执行了监外执行去异地有什么限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
    • 什么是“限制人员暂予监外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3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或者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监外执行的法律限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