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得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25:13 194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5、故意犯罪的;

6、醉酒或者吸毒的;

7、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

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不是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工伤的排除性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是:非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见义勇为的;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泉州工伤认定情况如何,哪些不认定为工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工作时间及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因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核实住院急救的。被用人单位安排在依法宣告为疫区的场所工作,并感染疫病的。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和工作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前款第三、第四种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职工有下列情
    2023-05-02
    11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工伤认定期间停发工资?
    工伤期间工资与工伤津贴是两个概念,工伤期间工资准确的说应该是停工留薪待遇,简单说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这段时间单位应该支付的,标准为原工资待遇。工伤津贴为确定伤残等级为1至6级后按照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认定为工伤之后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长短因个人伤情,依据工伤管理部门《工伤医疗终结标准》确定。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
    2023-04-28
    386人看过
  • 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农民工可否能够认定工伤农民工在受伤是否能够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看农民工是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2023-04-18
    48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什么情况?
    工伤认定分为以下情况:法定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样的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相应待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发
    2023-02-20
    194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在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二、工地工伤认定流程现场工伤认定程
    2023-06-22
    394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工伤后工资由谁发放呢?
    如果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假如你当地所在市平均工资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资超过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
    2023-02-22
    455人看过
  •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
    2023-03-26
    249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各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事故多,不能认定为工伤p>下班后,我又私自回去工作,工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一位市民咨询说:“我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现忘了带钥匙,就回公司拿。不到几米后,我被一辆驶出小区的汽车撞倒,造成重伤。这是工伤吗?”对此,易×梅解释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人遭受的事故伤害取决于是否发生在上班途中,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判断。属于下班回单位途中的意外伤害的,不属于因员工在上班途中转岗时扭伤膝盖,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易×梅说,该员工在上班途中没有因交通事故受伤,交通事故不是他的主要责任,也不符合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工伤,对单位的责任没有规定但是,一个单位询问:“如果单位的员工在参加篮球比赛时发生事故,导致骨折,但不是在工作时间,易×梅说,职工在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受伤,一般认为是工伤,离岗后发现有
    2023-05-02
    41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工伤不用赔偿?
    一、什么情况下工伤不用赔偿只要被认定为工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要进行赔偿;不认定工伤赔偿的赔偿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3、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二、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
    2023-04-19
    472人看过
  • 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
    案例一:违反操作规程伤害也是工伤事件:操作无指导、粗心伤害,陈某是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的焊工。2006年8月19日,他被厂里的班长派去做油压电热管的工作。8月20日,陈某上班时,问队长是否还做昨天做的事。不可否认,他在操作油压电热管约10分钟后被油压机打伤。陈某因此向市社保局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市社保局认定陈某为工伤,但电业公司不接受电业公司认为,陈某受伤系非法经营所致,无任何外部因素和任何管理人员安排,且并非因执行日常工作或企业临时指定和约定的工作造成,故否认陈某的伤害属于工伤。但市社保局经过调查发现,在该电器公司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陈某受伤前一天,他在油压电热管内。出事当天,陈某问班长上班时间想干什么。不过,由于班长要等厂长安排,当陈问班长是否要做昨天的工作时,班长不理他。”这证明陈某受伤时的岗位处于非固定状态,即使因操作不当受伤,也不适用过错责任的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
    2023-05-02
    275人看过
  • 重庆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1、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A: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2023-05-02
    193人看过
  • 上下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在2010年12月20日被《国务院关于修改该的决定》修改。该修改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修改内容可以看出,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范
    2023-06-08
    367人看过
  •  下列情况均视为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的认定范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然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以及在参加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到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职工原本在军队中服役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来转移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若职工突然患病且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未能成功,或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这些情况均属于工伤范畴。2.在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职工若受到伤害,则可认定为工伤。3.若职工原本在军队中服役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来转移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军 队 革 命 伤 残 军 人 转 移 后 旧 伤 复 发 可 认 定 为 工 伤根据《伤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军队革命伤残军人转移后旧伤复发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对于军队革命伤残军人转移后旧伤复发的情况,应按照工
    2023-09-08
    474人看过
  • 梅州工伤保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
    工伤保险概念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对象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所属职工工资总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单位0.7%。被保险人在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
    2023-05-10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认定工伤,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
    • 什么情形下才能认定为工伤,什么情况下才能认定为职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
    • 在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不予认定应该哪些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什么情况认定为工伤什么情况不构成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不能认定和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哪些情形下不得认定工伤?什么情形下不能认定工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7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